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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三个臭皮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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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易斯回到威特菲尔德街七号五楼的租屋时,已是午夜两点。

  破旧的楼道里依旧狭窄得像一条缝,墙皮剥落,木板松动,隔壁奶酪仓库的酸腐味顺着窗户钻进来,煽得空气都发黏。往常刘易斯一闻到这味道就头疼、想吐、想骂娘,恨不得拿上火把将奶酪仓库烧个干净。

  但今晚,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仿佛这臭味并不是臭味,而是一种……一种贫穷的象征,在刘易斯三十年的人生中,他竟第一次觉得,这种象征正离自己越来越远。

  按理说,这个时间,他本该在格林酒店那间预订好的套房里呼呼大睡,那是他人生第一次住一镑一晚的奢华房间,床单是熨过的,壁炉是亮堂堂的,洗澡水是热的,服务生还会在你的脚边铺一块脚垫……

  那简直就是人生的最高待遇。

  对于他这种平时连啤酒钱都要算计的一便士记者来说,更是奢侈得像骗局。

  但他偏偏没住。

  他坚持回家。

  不是因为节俭,也不是突然良心发现,而是另外一个理由——他睡觉认床。

  如果今晚睡在酒店,他明天一准睡过头,或者迷迷糊糊陷在羽毛枕头里不想起。

  可明天早上,他要去一个地方,一个能改变他人生轨迹的地方——白厅街4号,苏格兰场。

  他要去拜会亚瑟·黑斯廷斯爵士。

  那位愿意记下他住址、把名片递给他、动动手指就能让所有骇人听闻的案件送到他手里的大人物。

  因此,即便刘易斯醉到眼睛都快睁不开,但他却依然像是个害怕耽误考试的穷学生,坚持要回自己这间床板硌腰、枕头发霉的破租屋,好让明天早上的闹钟(其实是六点钟楼下那几辆拉奶酪大车的铁铃声)把他准时叫醒。

  为了回家,他硬是在科文特花园,从那群刚刚看完戏准备回家的绅士淑女们手里,花高价抢下了一辆出租马车。

  “威特菲尔德街……七号……五楼!”

  他醉得舌头打卷,车夫也嫌他身上酒味大,委婉的拒绝说:“抱歉,先生,但是我看见是那边那位先生先招的手。”

  刘易斯甩出两先令。

  又甩出两先令。

  又掏出最后的半先令。

  车夫立刻闭嘴,把他扶上了车。

  高昂的打车费砸得刘易斯心在滴血。

  为了支付这趟车费,他今天下午刚写进小账本的“去摄政街买一条新领巾”、“去杰明街淘换一只二手银怀表”以及“两份明早的报纸”不得不全部删掉。

  但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马车一路晃,他差点在车厢里睡过去,可是一想到明早如果迟到,让亚瑟爵士等他……

  刘易斯吓得浑身一激灵,像是被一桶冷水浇在脑袋上。

  这种级别的大人物,能给他一次机会已经是上帝开恩,至于第二次……

  想都别想!

  于是他死死撑着,不让自己睡。

  到了威特菲尔德街,他付完了钱,几乎是被车夫一脚踹下车。

  午夜的风迎面吹来,吹得他脑袋更晕,但那张“无名小卒”的名片在他胸口口袋里却热得像火炭,烫的烧心。

  刘易斯踉踉跄跄地爬完五层楼梯,开门,进屋,然后整个人瘫坐在床沿,就像是条被洗衣妇拧干的破布。

  窗外的天色早就暗下来了,透过月色可以看清这间小的可怜的租屋,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半截蜡烛,以及一本快要写不下的记事本。

  夜风吹过窗框,木板咯吱咯吱的响。

  刘易斯在床上躺下,又坐起,再躺下,再坐起。

  睡不着。

  完全睡不着。

  毕竟这种事,这种离奇得像梦,却又真实得要命的事,实在是让人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那张名片,被他捏在手心。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摸了它多少遍。

  纸张是厚重的,墨迹是清晰的,每一行字都沉甸甸地压在他掌心,压在他的胸口,让他喘不过气。

  警务专员委员会的常务秘书,帝国出版公司的董事会主席,甚至还是王室的非常驻侍从官,与女王陛下关系亲密……

  刘易斯越看越是欣喜,越看越觉得高兴。

  他忽然笑了,笑得像个喝醉的傻子,但他的眼角却湿润的。

  因为越是激动,他就越会记起过去三十年里那些难堪的日日夜夜。

  他出生在肯特郡一个破落的海边渔村,父亲是个吊儿郎当的渔夫,母亲死于风寒,父亲因酗酒与债务被教区送进了济贫院。而刘易斯这个半大孩子,本来也该跟着进去,在那些冰冷的石头墙里织麻绳、拧线头,吃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粥水。

  但教区执事嫌弃济贫院人满为患,觉得让一个半大孩子吃白饭不如把他送去伦敦做事。

  于是他联系了一位在伦敦开印刷铺的远房亲戚,刘易斯被塞上马车,连同一件旧外套和一袋燕麦饼干一起丢进伦敦城。

  没有人大发慈悲,只是英国教区做事的一贯方式——能省一笔是一笔。

  刘易斯的住处被安排在印刷铺后头的小阁楼里,他每天负责搬纸、洗字模,手指被割了多少口子他已经记不得了,可他那时不敢叫苦,因为阁楼里还有另外三个比他更小的孩子,他们连床铺都没有,只能睡在麻袋上。

  没人关心他们的名字,也没人记得他们从哪里来,仿佛他们就是几只被丢进城市的野猫,死不死都无所谓。

  直到他十二岁那年,印刷铺倒闭了。

  老板抢在债主上门前,卷钱跑路了,孩子们则被赶上街头。

  那时候,刘易斯的兜里,只有半个便士。

  半便士能做什么?

  买不到热饭,也租不起床位。

  刘易斯那一晚,差点冻死。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不值钱的那种人。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喜欢开玩笑。

  第二天凌晨,他是被报童的吵闹声吵醒的。

  那小子年纪不大,却骂街骂得中气十足,手里还挥着一迭皱巴巴的小报:“号外号外!外交大臣死了!最新消息,外交大臣卡斯尔雷勋爵死了!自杀丑闻!自杀丑闻!一便士就能看全部细节!”

  刘易斯盯着那张报纸看的时间太久,以至于报童以为他想看霸王报,还冲他吼:“一便士看完,别想赖着!”

  刘易斯把兜里唯一的半便士掏出来,结果还被那小子嫌弃:“半便士?那你只能听我念!”

  说完,那小子便拿着报纸大声读给他听,读得断断续续,却把整件事嚷嚷得像是末日审判似的。

  那是刘易斯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新闻的力量,原来一位内阁大臣的死,也不过是标题文字用的大号一些。

  实际上,刘易斯并不算完全的文盲,他小时候在肯特乡下的主日学校断断续续的读过几年书,后来在印刷铺干活,为了认得铅字,老板还逼着他背会了半本拼写表。

  只不过,从前没人告诉过他,会认字原来还能当饭吃。

  印刷铺倒闭后,他在街头晃了大半个月,靠着给人拎包跑腿、在酒馆替人读新闻勉强混日子。

  有一次,一个码头工人拿着一封信,说是要寄给报社,让刘易斯帮忙掌掌眼。

  那是篇写得乱七八糟的控诉信,错字一箩筐,语序也颠倒的不像样。

  刘易斯照着自己的理解改了几句,再添上一两句主日学校式的道德评语。

  几天后,他看见那封信,居然被一份廉价小报登了出来。照着他改过的样子,一字不差。署名当然不是他的,而是写着——来自一位关心此事的工人。

  卖报的报童随口说了一句:“副编辑说,这种东西多多益善。谁要是能写,抄一段送去他们那里,说不定还能赏他几个便士。”

  那天晚上,刘易斯用掉了他所有的钱,买来了一张干净的稿纸和一支笔,试着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条新闻——据威特菲尔德街消息,一名醉酒的马车夫把马车撞进了面包店门口的橱窗……

  字写得歪歪扭扭,墨也蹭花了,可第二周,那段豆腐块大小的新闻,竟然真的出现在了一张匿名小报的角落里。

  随之而来的,是从投递口里掉出来的一枚先令……

  刘易斯在床上想着想着,竟不知何时睡了过去。

  直到一阵刺耳的铁铃声,把他从梦中惊醒。

  清晨六点。

  楼下奶酪大车的铃声一如既往地粗暴,伴随着木轮碾过石板路的哐啷声,把沿街的租户们一一“踹醒”。

  刘易斯猛地坐起,像被针扎了一样跳下床,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到那张破桌子前。从桌角边拿起那个装着残破肥皂和毛边抹布的水盆。

  他着急忙慌的下楼打了点冷水,随手捧了几把拍在脸上,激得牙关直哆嗦。

  没有几分钟,刘易斯便换上了自己最体面的那件衣服,那件“落水式叙事”为他带来的最大收获,每当穿上它的时候,刘易斯便会感觉到心中油然而生的那一点点奇怪自尊。

  他把口袋里的名片摸出来看了一眼,那几行字依旧沉稳、锐利,让人心头发紧。

  刘易斯深吸一口气,把名片小心翼翼塞回外套内侧的暗袋,然后,他奔下五层楼梯,冲到街上打了辆马车。

  从威特菲尔德街直奔苏豪区,再穿过查令十字,一路向白厅杀去。

  刘易斯打着哆嗦下了马车,抬头望向白厅街4号那幢石砌建筑。

  此时时间刚好七点半,天空还带着清晨特有的灰蓝色。

  苏格兰场的门口冷冷清清,只有一盏煤气灯还没彻底熄透。

  刘易斯拍了拍身上的风尘,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走上前去。

  值班的年轻警官正靠在办公桌后打着哈欠,此时看见有人进来,习惯性的抬眼问道:“找谁?”

  刘易斯挺直了腰板,中气十足的应道:“亚瑟·黑斯廷斯爵士。”

  警官听到这个名字,手里的笔忍不住顿了顿。

  他上下扫了刘易斯一眼,似乎在判断这位与亚瑟爵士有约的先生究竟是谁。

  不过规矩就是规矩,他还是把那本厚厚的登记簿翻开,蘸了蘸墨水。

  “姓名?”

  “大……大卫·刘易斯。”

  他尽力让自己的英语发音听起来不至于太穷酸。

  虽然他的老家肯特郡不是约克、兰开夏、康沃尔那样口音浓重的地区,但对于那些真正的上流绅士来说,元音拉长、带拖腔、词尾辅音模糊的肯特口音依旧藏着显著地乡下味。

  刘易斯和人吵架的时候,就没少被奚落过:“听口音就知道你是乡下来的教区贫民,没受过正规教育。”

  但实际上,刘易斯的担心在苏格兰场实数多余。

  毕竟苏格兰场与白厅的其他部门不同,这里本身就是个乡巴佬的大熔炉,你在苏格兰场做事没口音,反倒显得不合群了。

  警官麻利地记下名字,然后抬起头来,看向刘易斯的眼神既没有什么尊重也没有什么蔑视,只是例行公事道:“亚瑟爵士还没来。一般而言,他抵达之后习惯先处理公务,接待得再往后排……最早估计也得九点。”

  九点?

  足足一个半小时!

  刘易斯闻言不由有些懊恼。

  他想要在接待警官面前装作与亚瑟爵士很熟的样子,但是万没想到提前去调查亚瑟的工作习惯,以致于让人家以为他不过是无数想求亚瑟爵士办事的人中的一份子。

  刘易斯心往下一沉,可马上又强撑起笑容:“九点?我知道通常是九点,但我以为……他今天会提前来的。”

  警官压根没把刘易斯的话放在心上,他继续开口道:“您可以先出去走走,吃个早餐,或者您想在休息室里等也行。我把您名字记上了,一旦爵士有空会派人来叫的。”

  “多谢,多谢!”脸上无光的刘易斯连连点头,但他的腿已经往外迈了。

  他想着干脆去街角那家备受白厅公务员追捧的面包房吃点东西。

  可刚跨出门槛,便听见一阵厚重的马蹄声在石板路上响起。

  刘易斯下意识回头。

  一位穿着深黑色晨礼服、戴着光亮圆顶礼帽的绅士正从马车上下来。

  衣着整洁、举止端方,一看便是正经官署里出来的那种绅士。

  那位绅士快步走进苏格兰场,礼貌却急促地开口问道:“请问,亚瑟爵士到了吗?我与他有公务要谈,您还记得我吧?我是外交部的亨利·布莱克威尔。”

  外交部的亨利·布莱克威尔?

  刘易斯的眼睛一下亮了。

  啧啧啧,外交部的官员……

  亚瑟爵士的圈子是真大到连天花板都看不见。

  值班警官的态度与刚才一样,看起来好像并没有因为对方是外交部的人就把态度变得更亲切或者更疏远:“亚瑟爵士还没来。布莱克威尔先生,如果您不急,可在休息室等候,或者……”

  警官的话还没说完,布莱克威尔就已经在点头了,语气里还带着那种给亚瑟爵士当过秘书的人所特有的疲倦感:“明白,那我就先不打扰了。”

  他刚转身要走。

  就在这时,眼尖的刘易斯嗖地一步跨到了他的面前。

  刘易斯的脸上挂着笑,笑得简直比晚上的煤气灯还亮。

  “布莱克威尔先生,是吗?”他恭恭敬敬地摘了帽子:“巧得很,我也是来见亚瑟·黑斯廷斯爵士的。”

  布莱克威尔愣了下,显然还没习惯被陌生人主动搭话。

  刘易斯见他不说话,像是生怕机会溜走似的,主动发出邀请到:“既然我们都得等到九点,不如……一起吃个早餐?我知道附近有家面包坊,那里的面包可是经常上报纸的。”

  布莱克威尔微微皱眉,似乎正在判断眼前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不过,他一想到自己的前途还捏在亚瑟的手里,便不敢对这位不知道与亚瑟是什么关系的先生太过怠慢:“好……好吧。”

  刘易斯闻言眼睛都亮了:“那就请吧,布莱克威尔先生!我请您喝杯热茶!”

  刘易斯正准备领着布莱克威尔往外走,忽然感觉门口的风向为之一变。

  紧接着,便是前厅此起彼伏的招呼声。

  “早安,长官!”

  “早安,先生!”

  “你昨天不是出外勤吗?今天怎么来这么早?莱德利?”

  莱德利·金。

  皇家大伦敦警察厅警务情报局五处处长。

  那些比他级别低的警官们纷纷站了起来,向他敬礼、问安。

  而那些与他级别相当、见惯了大风大浪的老警官们,则拿他开起了玩笑。

  “莱德利,你脸色不对啊,昨天是什么案子把你折腾成这样?”

  “瞧瞧这走路的姿势,肯定不是去了案发现场,大概率是在罗万或者梅恩厅长那里挨了骂。”

  “你该不会又跟金融城警局那帮人吵起来了吧?”

  或许是因为起床气,又或者是因为其他的什么糟心事,莱德利连和他们斗嘴的心思都没有,只开口骂了一句:“少废话。”

  随后,他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只是径直走向值班台:“亚瑟爵士来了吗?”

  值班的警官一副今天真是见了鬼的表情,他起身立正道:“报告!亚瑟爵士还没到。”

  莱德利的下颌绷得更紧了一分,像是想要发火,但是他又担心这时候发火会让人误以为他对亚瑟有时候意见,于是只能憋了回去:“我先去吃早餐,亚瑟爵士到了的话,你们派人到办公室通知我。”

  莱德利说完后,转身便往门口走。

  他的步伐一贯迅猛,带着一股谁拦我谁倒霉的态度。

  而且实话实话,这个时间的苏格兰场,确实也没几个敢拦他的家伙。

  然而,刘易斯可不这么觉得,他就像是嗅到了腥味的猫,立刻又嗖地一声贴了上去。

  “金……金先生!”他赶紧摘帽,向莱德利发出邀请:“巧得很,我们……我们也准备去吃早餐!”

  布莱克威尔本想维持一点外交部绅士的仪态,但还是被刘易斯半推半拉得往前迈了一步。

  莱德利停住了。

  他侧着脑袋,以一种微妙的“我为什么要被陌生人叫住”的不耐烦表情上下扫了刘易斯一眼。

  但是,当他看到刘易斯身边的布莱克威尔时,认识这位外交部职员的莱德利终归还是忍住了。

  “你是?”莱德利的语气冷淡,却也算不上无礼,最多只是义务性地询问。

  刘易斯立刻挺直脊背:“大卫·刘易斯,先生!我今天也与亚瑟爵士有约。”

  这一句“有约”说得含糊其辞,可这恰恰是刘易斯想营造的效果。

  算不上撒谎,只是一便士记者的拿手好戏——误导。

  他想让别人以为他属于亚瑟·黑斯廷斯爵士的某个隐秘圈子。

  莱德利显然也注意到了“有约”二字。

  他眼中的审视锋利了那么一瞬,但很快就淡了下去,这不是因为他信了,而是不重要。

  “嗯。”他点了一下头,表示知道了,但没表现出任何兴趣。

  刘易斯却以为这是某种认可,连忙继续往上贴:“既然金先生也要去吃早餐,要不……我们一起?附近那家面包坊在白厅街公务员当中很有口碑,茶也……”

  莱德利抬起手,像是在压住空气,动作简短、利落,却比一句完整的拒绝还更冷更锋利。

  “不必了,我吃东西很快,不合时宜。”

  莱德利那只抬起的手还停在半空,像是随时要向前继续迈步。

  就在这时……

  刘易斯瞳孔猛地一缩。

  一种极其熟悉、又说不上来从哪儿见过的感觉,突兀地从脑子里蹿了出来。

  他死死地盯着莱德利的侧脸,那线条冷硬的下颌,那冷冰冰的眼神,那恨不得把空气都拷来审问的气质……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炸开……

  “啊……您……您……”

  莱德利已经迈出半步,长外套在膝侧轻轻一摆。

  就在他即将踏出苏格兰场大门的那一秒,刘易斯忽然脱口而出:“您是不是……上次带队突袭黄春菊街的那位警官?我……我记得您。”

  大厅内的空气,瞬间像被抽干了。

  莱德利停下了脚步。

  整个身形像被钉在地板上一样静止。

  然后,缓缓地转过头来。

  “你……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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