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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七章 放牧大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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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正文卷  家里的狗越发懂事了。

  不仅黑娃两个,就连二黑它们都跟着成熟起来了。

  狗年岁越大,越添了几分成熟稳重。

  家里的很多事情,它们自然而然的就会自己调整改变。

  以前的话,夜里山间有兽吼声传来,它们就会叫个不停。

  哪怕是黑娃两个,有了不速之客接近家门,它们也会叫。

  现在呢,这夜里闯进家的山兽,不声不响就给解决了。

  “就是嘛,猞猁这东西不是喜寒怕热的吗?不在老林子待着,往外吓跑干什么?”

  陈凌走到近前,看了两眼这模样古怪的山兽,毛发灰扑扑的,呈现藏灰色。

  模样凶狠,被黑娃的大爪子按在地上,也不忘了龇牙咧嘴,嘶声吐气。

  但个头不是太大。

  还没有那什么土豹子大呢。

  倒是肥滚滚的,混身是肉,肉多的,像是兔子一样的短尾巴都看不到了。

  蹄子也很粗。

  “算了不管了,这玩意儿放在外边太危险,在周围活动也顾不上离它,还是先进我宝贝洞天待着吧。”

  陈凌懒得在它身上多花心思。

  这种山野长大的兽类,尤其是猫科,脑子大多不正常,即便是开了智慧也很难改过来了。

  跟阿福阿寿那种差距太大。

  快过年了,村里孩子们玩闹,有这东西在周围活动,人也不放心。

  还是收进洞天好了。

  “撞到我手里了,先当猫养得了。”

  陈凌说不多花心思,就没多花心思。

  丢进洞天后,直接意识控制着,把它分到了冰原的环境中去了。

  那里适合它成长。

  而后这才带着狗群,拿鞭子驱赶着大雁出门去。

  起核心作用的二秃子,根本不用陈凌去喊。

  一看到陈凌搞出来的这个阵仗,它自己就跟出来了。

  不断在天空盘旋着鸣叫,不一会儿就有另外的两只老鹰飞来。

  这次的换毛之后,二秃子整体的体型比原本要大上一倍,跟大雁都差不多了。

  比那两只老鹰也都大了一多半。

  要知道,二秃子最开始只是一只鹞子。

  鹞子这种作为专门抓鸟的小鹰,也不过就是二十多公分大小。

  身姿灵巧,可以在树林间穿行,抓鸟,吃小体型的雉鸡。

  而老鹰呢,能抓起来四五斤的兔子,体型比鹞子大得多,一般有个四五十公分的体长。

  可现在全反过来了。

  二秃子的体型超限了,早在褪毛前就比老鹰大一圈了。

  现在么,直接比得上大雁了。

  山猫和余启安都说,这家伙再这么长下去,后面说不定有雕那么大。

  “咻……”

  陈凌一吹哨子,天空中的二秃子就长鸣几声,把跟出来的鸽子统统赶跑了。

  早晨的时候,家里的鸽子也喜欢跟着二秃子在天上飞来飞去,觉得很过瘾。

  现在是要放大雁呢。

  自然不能让它们捣乱。

  这个时候,陈凌嘴里不停地吹哨。

  用哨音指挥天上的鹰。

  二秃子不断在天上拍打翅膀,它发出鸣叫的时候,另外两只老鹰也开始盘旋鸣叫。

  地上的大雁瞬间就待不住了。

  开始呼哧呼哧的扑扇翅膀,一边扇动翅膀,两只脚丫子也不断在麦田里飞快倒腾着奔跑。

  这是在助飞。

  在地面上其实是看不真切的。

  要是换在水面上,尤其是宽阔的水面,这些大雁倒腾的水,把水面搅和的泛起一个个水涡的时候。

  那才叫壮观。

  “来,起飞!!!”

  陈凌吆喝一声,大雁们就开始一个接一个的从麦田上起飞。

  神奇的是,在地面上跑动的时候,这些家伙跟大鹅一样,乱糟糟的。但是这一飞起来,那家伙,居然像是排好队列了一样,整整齐齐的,像是个斜着的阿拉伯数字七。

  等到了半空中的时候,它们的阵型又有了变化。

  甚至都不用互相沟通。

  竟然就很默契的变换成了小小的人字形。

  到了这个时候,二秃子和两只老鹰也纷纷扩大飞行范围。

  不再是悬在天上盘旋着划小圈圈了。

  而是飞在比这些大雁略高的地方,带领着这些大雁在天空飞行。

  “好好好,这看着可真带劲啊。”

  陈凌看得眼热起来,又是一吹口哨,把小青马召了出来。

  骑马,带上狗,天上还放牧大雁。

  好家伙,这阵势,玩起来真过瘾啊。

  比二秃子之前放鸽子爽多了。

  一路穿过县城,从西到东,又从南到北,去哑巴湖,去苦柳县。

  后面又折返回来。

  回到村里,转了这好大的一圈。

  村民们对陈凌搞出的这新花样,早就见怪不怪了。

  看到他,笑着打个招呼,闲聊几句,就继续忙活自己的。

  有的去田里摘菜,有的去山脚捡柴,有的去麦田继续捡大雁粪。

  今年土地没上冻,田里的菠菜留了很多,菜叶没有冻坏,是一直能吃的。

  一早一晚的冻,那也没有冻到地面以下,冻得不厉害。

  除了这个,还有一点好处。

  就是捡大雁粪更方便了。

  以前秋天捡大雁粪的时候,大雁粪是湿的,虽然不怎么臭,但是埋汰恶心。

  现在都冻得硬邦邦的,用夹子捡,又快又利索。

  陈凌小时候听父亲讲过。

  冬天有的时候,大雁过得晚了,那麦田留下的大雁粪都跟地面冻在一起,冻得瓷实无比,跟木头橛子似的。

  他们小娃子捡大雁粪,用很大力都掰不下来,还会伤到手呢。

  而现在这个早晚的温度,却是刚刚好。

  冻得硬邦邦的,但又没有跟地面冻到一起,捡起来就跟捡一块石头。

  回去用热水拌的茅草面、糠麸等物,掺好,搅拌搅拌就能喂家畜牲口了。

  “富贵这又弄出来新花样了,让老鹰跟着放大雁,也不怕把大雁放跑了。”有人跟着开玩笑,是村东大李家的二儿子。

  陈凌就回嘴说他:“怕啥,敢跑的话老鹰看着呢,当场抓了,回来吃肉。

  你还说我呢,你这今年赚了钱,又娶了媳妇,咋还这么抠?这大清早出来捡大雁粪来了,过年了,不知道给猪喂点好的。”

  “哎呀,你不知道啊富贵,家里的猪吃太多了,之前来村里那老野猪,跟俺家老母猪不是配上了吗?

  肚子那么大,好像是快生了。

  这碰上冬天里下崽子,你想想吧,这冷呵呵,不喂多点东西,肯定不行啊。

  老母猪吃少了,还真受不了。

  不捡点大雁粪,掺点剩饭啥的,给它垫垫肚子,这一天到晚啊,它能一直吃个四五顿。

  把俺娘吃得都心里发慌了。”

  陈凌一听这话,忍不住乐了。

  “该多喂吃的就多喂嘛,小方都说了,来年开春这些猪仔他要,你们还怕啥?”

  小绵羊这小子干劲十足,除了跟着陈凌干点事,他自己也想开辟新战场呢。

  但是这小子又不失稳重。

  初秋的时候,村里的好几家老母猪被老野猪霍霍了,这秋三月、冬三月,过完了小半年后,猪就要生崽子了。

  野猪和家猪生的后代,村民们心里也没底。

  以前没出过这种事,只知道家猪跑进山里不回来,就成了野猪了。

  想着估计被野猪配了,生的也是野猪。

  野猪难养,不长肉还难卖,就不太愿意要。

  小绵羊这个时候就站出来了,想试试这种猪仔养起来,肉在饭店里能卖成啥样。

  他还专门请教过陈凌。

  陈凌让他大胆试,总不能都跟村里这些相亲一样,跟在他屁股后面跟风养这养那的。

  总要养点新东西的。

  他这人不喜欢养猪,嫌太臭,小绵羊愿意养,这正好。(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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