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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章 意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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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们呼啦啦一下子全走了。

  用小野猪肉炒的几道菜这下没人吃了。

  小野猪肉嫩,适合做的菜那可太多了。

  高秀兰用辣椒炒了一大盘,炸了一钵子小酥肉,又用土豆粉条炖了大半锅。

  素菜就更别说了,睿睿每天吃鸡蛋,这个必须要有,给他专门用木耳炒的鸡蛋。

  腌的洋姜也已经能吃了,这个东西装进咸菜罐子密封两天就能吃的。

  跟腊八蒜差不多,既简单又很快。

  这么些菜。

  自家做饭,量还特别大,就是再来几个壮劳力也够吃的。

  “啧,瞧这一大桌子菜啊,咋吃啊!光是炖的这一大锅就够咱们几个人吃的了。”

  高秀兰一瞧这满桌子菜,本来想着六妮儿那些皮猴子们每天跑着玩,饭量不小,就多准备了些。

  米饭也多蒸了些。

  结果没想到饭也没吃上。

  也不是那些家长不讲清理,而是很多跟王立献一样,在金门村都有亲戚。

  家里的爷们儿能去帮一把就帮一把。

  那既然要去了,白天采摘野果山货顾不上,晚上还要走夜路,自然就他们那些人一块去更好更安全。

  一伙人举着火把拿着枪,不管拦路的是人还是野兽都不用害怕。

  所以么,这些小娃子们还是尽快接回家得好。

  在陈凌这里也不是不行。

  但能待一晚上吗?

  最后还要劳烦陈凌挨个送回家,他们也不好意思。

  就饭也不让吃了,全都领走了。

  “没事,这有什么可愁的,吃不完明天咱们再吃两顿不就行了,都这个季节了,放一晚上一点事没有。”

  王存业满不在乎的说道。

  “是啊姨奶奶,吃几顿剩饭的事,我们又不是吃不了剩饭。”

  沈佳宜笑嘻嘻的说道。

  “是啊是啊,我们又不是吃不了剩饭,秀兰阿姨你不用老把我们想的多娇贵。”

  沈母也笑着说道。

  然后帮着高秀兰给大伙盛饭拿筷子。

  “佳佳,你嗓子最近怎么样了?”梁红玉问。

  老太太常来,对外甥家的客人也很上心。

  知道陈凌这个女徒弟的情况。

  “还是老样子,没有彻底恢复好呢,素素姐说要养一两年才行。”沈佳宜不在意的一笑。

  “那你可不能吃辣啊。”

  梁红玉指着两道有辣椒的菜。

  “嗯,我知道的,那还是我妈让姨奶奶多放辣椒的,她来到这边以后,就特别爱吃辣,我师父的辣条她都吃了好多。”

  沈佳宜看了她妈妈一眼:“这几天还跟着我师父和姨奶奶做菜做上瘾了,也不知道到底我是徒弟,还是她这个当妈的是徒弟?”

  “你嗓子没好利索,不能守着灶台,这能怪你妈妈吗?”

  陈凌就接过话茬,说道:“过两天我教给你做果汁做罐头,咱们弄点别的花样。”

  他这话一说,惹得女徒弟连忙拍手大叫:“哎呀,师父你太好了。”

  那模样,跟个没长大的小姑娘似的。

  也的确,熟悉之后,她在这家里很是活泼。

  也很向往这样的家庭环境,她觉得在这样的家里,作为一个像小孩子那实在是太幸福了。

  有陈凌这样会玩的爸爸,有王素素这样温柔可亲还会给人看病的妈妈,又有疼爱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那么多宠着自己护着自己的动物玩伴。

  她自己觉得,要不是师父这里的环境。

  她之前那份糟糕抑郁的心情,光靠自己的话,估计不花费几年甚至十几年是走不出来的。

  但那种状态,能活多久都是未知数。

  正说话间,王素素给两个小娃喂过奶,哄睡过后回来了。

  “快吃饭,快吃饭,今天菜多,可着劲多吃,能少剩一点就少剩一点,家里还有那么多好吃的等着吃呢,怎么能老吃剩菜剩饭呢?”

  沟渠里的鱼极其肥美。

  另外他还馋野鸡炖蘑菇了,去年秋天和今年春上混进自家鸡群的野鸡,也该杀了。

  在自家吃得好,喝的好……配上野鸡的肉质,家养环境后肉也比野外的野鸡油水多,吃起来更香。

  这不吃说不过去啊。

  陈凌这么一说,大伙纷纷动起筷子。

  这两天陈凌也没下厨。

  大多是高秀兰做的饭。

  但饭菜味道一点也不差。

  尤其是炖的一大锅猪肉粉条。

  味道好极了。

  小野猪肉贼嫩,陈凌和王素素前年就吃过几次,小猪的肉清炖的话,还有点似有似无的奶香味呢。

  虽然还是没有家养的肥猪肉香。

  但别忘了可以用猪油啊。

  这下子猪油一炒,比村里自家养的猪的猪肉好吃几倍,又香又嫩,简直完美。

  小猪也会有肥肉。

  但那点肥肉吃起来一点也不腻。

  炖粉条是鲜嫩浓香。

  辣椒炒肉更是香辣过瘾,让人放不下筷子。

  至于小酥肉……

  睿睿吃了一口,把心爱的鸡蛋都忘到一边去了。

  一家人不管大人小孩,吃撑了都还忍不住想再吃。

  “这小猪的肉,很适合做烤乳猪,也适合用来做吊锅和涮火锅,尤其涮火锅,那滋味比羊肉啥的都强远了,吃一次就忘不了。

  等我再过些天,去山里再抓几头小猪崽子回来。”

  陈凌也吃饱了,但他肚皮不大,饭量不小,这会儿把睿睿剩下的木耳炒鸡蛋又跟米饭拌了拌,大口吃起来。

  主要是这菜剩下了不太好重新热。

  还是一顿吃了完事。

  “还想着进山呢,等这几天的事消停了吧。”高秀兰说道。

  看到丈母娘的话说出口,一家人全朝自己看了过来,陈凌连忙应着:“我知道的娘,我的意思就是说等消停了,反正咱们村的乡亲肯定不想着被山里影响,只要影响不到咱们村,他们肯定还有搭伙进山去的。”

  这下,大伙才都没说什么。

  高秀兰和沈母就收拾碗筷和剩菜。

  王存业起身去烧水,准备弄点茶水解腻。

  沈佳宜帮不上忙,带着睿睿问陈凌小野猪的事情。

  问他好不好抓之类的。

  实际上,在山里的小野猪,跑丢的不多。

  就算跑丢了。

  一般也活不过一晚上。

  那么就是说,人要是能遇见小野猪,肯定是跟着大野猪出来的,看到小野猪的时候,它的附近就肯定有大野猪。

  对普通人来说,甚至对没准备的猎人来说都很危险。

  除了下套子,设陷井。

  不然单纯去山里抓小野猪,不太好抓。

  用枪打目标也太小了,跑起来又快,不容易的。

  当然了,这对陈凌来说不成问题。

  他对野猪这种超生大户来讲,也没什么‘抓大放小’的想法。

  这东西就不用担心什么种群问题。

  再怎么样,他也有洞天保底。

  而且,小野猪肉也好吃啊。

  “对了,佳佳,你怎么也跟村里的那帮小皮猴子玩到一起了?”

  陈凌突然想起一件事,就叮嘱道:“你可不要跟他们乱跑,他们喜欢钻老房子,又喜欢上山下河的,遇到危险了,他们能跑掉,你跑都跑不及。”

  “啊?师父你放心吧,没有瞎玩,就是一帮孩子帮我跟我妈送茅草面来着,还有姨奶奶在村里院子晒的那些枸杞之类的药材,也帮着给送到家里来了。”

  沈佳宜说道。

  这说的是今天高秀兰去磨的那些冬天喂食的饲料,还有村里院子晒的那些药材和山货。

  “对了,师父,说到这个,我发现你们村里什么东西都好厉害呀,不仅小孩子厉害,连自行车居然都能驮一百多斤东西……”

  沈佳宜说起下午六妮儿他们帮忙送东西。

  虽说他们年龄小,还没法骑着车子驮运东西,但三三两两推着车子也走得飞快。

  而且,她还在村里看到小娃子们推着自行车帮自家大人运送野果山货。

  有的野果,如野梨子那是很重的。

  两大蛇皮袋就一百多斤了。

  那些六七岁的小娃子,瘦的跟小猴子一样,竟然也能三三两两的一块合力推着二八大杠走的飞快。

  “不是我们村厉害,是这种的自行车厉害,别说一百多斤了,再加上两百斤、三百斤那都没问题。

  只要你的东西,能在车子上面堆得下,人也能推得动,轮框都不带变形的。”

  陈凌给六妮儿他们买的全是二八大杠,这种自行车那可太壮实了。

  后世的非洲黑哥儿骑上大杠,去驮几百斤香蕉,都能在路上蹬的飞起,快的跟摩托似的。

  这种车子,主打就是一个扛造,质量杠杠的。

  现在这年头的二八大杠质量就更别说了。

  车子质量不好,都没人肯花钱买。

  就说陈凌之前帮娃子们买自行车的时候,因为是娃子们自己的钱,他们家长很担心陈凌真给买回来那种王真真骑的女款小车子。

  因为那样的,在村里不实用啊。

  等赵大海真给托人送回来这些二八大杠,家长们都才松了口气。

  尤其是这些二八大杠呢,前面有车筐,车把前头有灯,后座还加了软垫子,看着就高级得很。

  刚开始都跟自家娃子抢着骑。

  让赵玉宝两个老头子好一番笑话、说道,逢人就开玩笑,调侃那些家长不害臊,跟自家孩子抢玩具。

  那些家长被两个大教授调侃久了,还以为自家娃去找两个老爷子告黑状,后来也没再怎么骑。

  “一辆自行车而已,这么厉害的嘛?那村里的人怎么不骑着车子去金门村帮忙?”沈佳宜吃惊。

  “夜里走山路,有拉车的,有赶车的,就是没啥人骑车的哈,尤其这季节,咱们这段的路晚上天黑有雾了,也骑不了……来喝茶,这是你姨奶奶晒的陈刺蛋子,放点冰糖,好喝去火,也解腻。”

  陈凌抓着一把干瘪陈刺蛋子,放到各自的茶碗里,再放几粒黄冰糖,酸酸甜甜,很是好喝,兑上点茶叶,比柠檬茶更爽口。

  村外的山路上,也确实像王立献跟陈凌说的那样。

  山路上一群汉子,有年轻点的,有上岁数的,各自举着火把,背着枪,匆匆的向着金门村的方向赶过去。

  这群人的身后,跟着两条魁梧雄壮的大狗。

  大狗的身后也有几条村里的狗。

  王立献走在人群最末尾,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时不时拉扯一下腰里系着的尿素袋子。

  金门村闹狼,这一趟,说不定能搞点狼肉狼骨头回来。

  到时候家里那条小黄狗,训起来就更方便了。

  熟悉了狼的一切。

  长大后就能跟黑娃它们一样,不怕狼了。

  至少不会像村里某些狗,狼进村了,还没到它们跟前,只是闻到了狼的气味儿就吓得躲回窝里,不敢吱声。

  “嗷呜——”

  忽然,一声声悠远凄凉的狼嗥声从背后传来,让这伙汉子停下脚步皱紧眉头。

  “这啥情况?俺咋听着这狼叫声儿不像是在金门村那边?”

  “是不在,倒是像在咱们村里。”

  “啊?……”

  “都别急,别乱嚷嚷,停下来仔细听听是从哪儿传过来的?”

  “嗷呜——嗷呜——”

  果然,凝神细听之下,一声声狼嚎声就是从陈王庄那边的方向传过来的。

  “完了,也有狼进咱们村了!”

  “咱们快回家去吧,别去帮了金门村,咱们村自己倒了霉了。”

  “诶,有点不对,别急别急,你们看黑娃小金两个,它们俩咋没啥反应,连叫也不叫?”

  “哎呀还真是,它们叫也不叫,别的狗也不叫。”

  王立献一说话,人都发现了不对劲,黑娃小金两个老神在在的,很是悠闲放松,跟着它俩的狗也半点反应没有,还有狗悠闲的在路旁翘着腿撒尿呢。

  “这是不是没事啊,咱们出村的时候,村边还在放炮来着,小超、学成他们都在村外守着哩。”

  村里都知道黑娃两个的本事,离老远人能知道的情况,它们两个肯定不会不知道。

  既然它们都没反应,那大概率就是没什么事。

  “对,有狼下山估计也没啥,他们在村外守着放炮,也能第一时间知道,再说了,还有富贵在村里,怕啥,走,咱们接着走。”

  “走,既然没啥事,咱们就接着走,都走一半路了,还费劲巴拉再回去干啥,帮不帮忙的先不说,怎么也得去金门村露个脸,证明咱们去过。”

  “对。”

  一群爷们儿你一句我一句的继续迈开步子出发。

  很快。

  绕路向西,看到金水河两旁也有火把的亮光闪烁。

  金门村正在热闹着。

  而同一时间,陈王庄这边也不安宁。

  那狼叫声出现的时候,竟然就直接在农庄后的北山上。

  也就是村里以前老说的‘狼叼岩’周围。

  听到狼叫声的时候,陈凌他们一大家子正围炉煮茶呢,熏着红枣,烤着梨子,正是惬意之时,一声声近在咫尺的狼嚎在耳朵边响起,陈凌噌就站了起来。

  二黑它们也汪汪大叫着冲了出去。(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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