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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相遇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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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祝派对几乎举行了一整晚,通宵达旦,这很符合这群年轻人的身份,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精力。

  当然,李为思除外。

  在与弗兰克谈论了十分钟之后,艾伦很自觉地掐着点,就起身离开了。

  即便当时还有很多话题没有商量,但看到李为思已经在看表了,弗兰克只能选择放李为思离开,对于自己这个伙计,严格的作息时间,弗兰克可算是了如指掌。

  温德姆纽约客酒店是家四星级的酒店,按理来讲,球队根本不可能安排这样的酒店来入住,可谁让弗兰克有钱呢!

  当球队打入总决赛,弗兰克大手一挥,直接订了20间房给球队免费住,连今晚的派对,都是弗兰克出的钱。

  不然你以为,弗兰克凭什么来球队这儿跟回家一样?

  有钱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回到了房间,李为思将脱下的衣服叠的整整齐齐放在床头,然后躺在2米的大床上,盖上被子,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然而几分钟之后,他又睁开了眼睛,完了睡不着了。

  这其中有已经过了平时睡眠时间的原因,另外,还有就是心中的激动久久不能平复。

  低估了夺冠带给他的喜悦,也高估了自己本身的承受力。

  当他一闭上眼睛,大脑就开始像播放电影一般,将他的人生反复重播,而第一幕就是他与弗兰克的相遇那一天。

  那一年,他八岁,弗兰克十岁,地点则是学校的篮球场。

  还记得那天,弗兰克穿着一件里克·巴里的24号球衣,那时的他还很瘦,穿上那件黄色小背心的球衣还显得空荡荡的。

  金发鹰钩鼻的弗兰克看上去还有几分可爱,当看到自己手中的篮球后,主动与自己打招呼。

  那时的他由于父母刚刚离异,整个人十分孤僻,再加上华裔的身份,学校里的人,不欺负他都算好的了,根本不会有人搭理他。

  可是弗兰克却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肤色,甚至因为自己是黄种人,主动用汉语与自己打招呼。

  自己由于生活在双语家庭,当时汉语的口语水平并不好,突然碰到一个汉语比自己还要好的白种人时,一瞬间就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弗兰克当时的篮球水平十分高超,自己因为刚刚接触篮球,再加上小弗兰克两岁,所以根本不是弗兰克的对手。

  不过,也就是这样,因为篮球,两人相遇相识,每日一起打球,一起上下学,到最后,更是发展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

  弗兰克懂得很多,他知道很多稀奇古怪的训练方式,什么屈蹲拔球、“8”字绕环、双手体前“V”字运球、“S”型运球跑等等。

  虽然训练种类很古怪,可效果却相当的好,等到12岁小学毕业,李为思不但身高长高了十几公分,连体型也壮了一圈。

  曾经的他们一起许下誓言,要一起携手进入NBA,可是当进入中学之后,弗兰克的天赋已经不足以支持他继续向梦想前进了。

  无奈之下,弗兰克主动将这个希望寄托在了他的身上,并且语重心长地告诉自己,让自己心无旁骛的去训练,而他则会担任后勤队长,为李为思解决一切球场之外的事情。

  后来,弗兰克出于对未来的准确判断,毅然决然问家里要了50万美金,决定“白手起家”。

  再后来,他成功的入股了创业初期的微软和苹果,然后在其上市后,股价大涨,他趁机套现了一部分股票,这才让他有了如今不差钱的模样,才可以不理会家人的意见,任性的高价买下勇士,只为了完成与自己这个发小,小时候的梦想。

  说起弗兰克对于未来的准确预判,李为思有时候也觉得神奇,弗兰克好像有一种能够预知未来的能力,仅仅通过一些毫不起眼的细节,便可以预知一些大事的发生,这一点,李为思自愧不如。

  此外,弗兰克虽然身体天赋不好,训练也不够刻苦,但他对于比赛结果的预料,异常的敏感,他们二人学生时代一起看NBA,弗兰克甚至可以在比赛开始前便预测到胜负。

  虽然李为思通过科学的计算,认真的分析了弗兰克所说的理由,可仅仅根据这些根本无法推导出弗兰克所说的结论,最终,李为思不得不将弗兰克这神奇的预言,归结于弗兰克有着敏锐的预感。

  总之,如今弗兰克已经为自己准备好了最好的路线,原本他还担心会因为顺位太低,无法去往一个适合的球队,更无法得到重视。

  别看他成功带领这只名不见经传的斯坦福大学成功夺得NCAA总冠军,别看他拿下了MOP,但人们心中的成见犹如一座大山,而米国这个对于肤色歧视十分严重的国家,更是如此。

  自己最开始最为乐观的排名,也仅仅只是乐透秀而已,而不乐观的排名,甚至已经到了第二轮了,这其中或许有自己身体天赋的关系,但更为关键的,不就是自己的肤色么?

  而如今弗兰克已经为自己解决了这一问题,他买下了勇士,必然将以自己为核心,会根据自己的能力打造一支队伍。

  那么接下来唯一的问题,就是,自己能否配得上一只NBA冠军级别球队的核心。

  依照他目前的实力来看,这个问题,恐怕没有第二个答案。

  别看在大学时,他是绝对的核心,但进入NBA后,他原本在NCAA就处于劣势的身体能力,将会进一步拖后腿,所以如何克服身体限制,进一步提升实力,将成为他接下来几年的重点目标。

  想到这儿,李为思决定不再多想,他要立刻睡觉,准备好精力,面对第二天的训练之中。

  第二天清晨6:30,李为思的生物钟自动将他从睡梦中拉起。

  由于前一晚太晚入睡,今天的他起来的十分艰难,头有些昏昏沉沉,他起床后,认真评估了一番自己的身体状态,考虑到自己昨晚的睡眠时长,李为思认为自己此时的身体处于疲劳状态,昨夜的睡眠无法完全消除疲劳。

  于是,李为思决定将今天清晨的训练项目进行调整,早餐前的活动项目,就选择晨跑好了。

  决定好了训练项目,李为思穿上了一身训练服,下了电梯,走出大堂,来到酒店外,开始进行必要的热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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