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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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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无嫌猜第五章  很快的,西元二千年在举世欢腾中到来了。

  彷佛奇迹似的,“日”、“月”、“星”也一一出现了。人要是在走运,跌倒也会捡到现金,这正是殷佑最佳的写照。即使取得狼王令的过程是这么的千辛万苦、这么的赚人热泪、这么的……

  “笨狗,滚远点。”元旭日大脚一踢,目标是十六、七岁少年的屁股。

  “咿!踹不到。”拜狼王令之赐,如今的殷佑已非昔日吴下阿蒙,身手之轻盈,法力之高强,若想将凡人元旭日当蚂蚁般踩死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前提是他号称高强的法力可以施展的话。

  “难以想像这种死小孩会是金狼族的指望。”元旭日踢人的目的在于让自己好走。见小子已闪开,他当然直接走他的康庄大道了。

  走在他身边的韩璇看了下手表,道:

  “你的公司也恢复上班了,别成日跟着我,找点别的事去做。”

  “哎唷,说这样就伤感情了。我个人认为贵公司迫切需要成立安管部门,不必太感激,元旭日在此让你请。”

  “毛遂自荐吗?”

  “毛遂是谁?混哪里的?是不是想抢老子的工作?”

  随着第一对爱侣的走远,声音也渐渐消逝在远处。

  “啧!笨瓜一枚。”殷佑蹲踞在二楼扶梯把手上,往下看到时钟指着一点零五分。他略显无聊地自言自语:“对了,表舅昨天从狼界回来了,还带了灵修果呢。我可不认为那对朱水恋有效用,牛牵到北京还是牛啦。”纵身一跳,轻盈的以足尖点地,已是站定在厨房门口。

  “这果子还满好吃的,我一同做成生菜沙拉哦,你也吃吃看。”朱水恋如今已是吃素一族,倒不是为了修行,纯粹是因为热恋中的症头,以伴侣的喜好为自己的喜好。

  白逢朗虽是有丝不自在,但仍张开口吃下那匙送到唇边的沙拉。向来不让近身的习惯已教朱水恋打破了。

  只不过离你侬我侬的境界还有点远。热情女郎与保守男子之间的磨合期恐怕比别人要长一些。

  “这是让你吃的。吃完后我教你体内运行口诀,让它发挥效能。”

  “好啊,你也吃嘛!”热情美人整个身子都偎入男子怀中,你一口、我一口的,好不亲密。

  可怜的舅……

  殷佑打消了找表舅的念头,毕竟他的处境已经很可怜了,何忍再要求他帮自己一点小忙?如果殷佑敢开口,首先放狗咬过来的肯定是朱水恋那女人。因为白逢朗待在人界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别人要敢来瓜分她爱人的时间,八成会被乱剑砍死。

  由于黑狼族主事者已殁,叛军群龙无首,狼界可说是陷入一片混乱中,又没有一个具公信力的人物出面掌控协调乱况,各族人人自危,没有互信机制,情况比之前又更见复杂。所以白逢朗常常得回狼界做局部的调解,然而,事端仍是永无止境的发生。

  殷佑大概知道若想真正解决这一切,必须将狼王令带回狼界。在圣令之下,各族才会服膺信赖,并且不再猜忌、战斗。毕竟五百年的混乱,大家都累了,深切的渴求真正和平的到来。

  若能让各部族信赖,并终止敌对状态,其它剩下的零散叛军就好处理了。

  要先回狼界?还是先去冥界?

  他陷入左右为难中。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个至大难题──也就是他的法力无法发挥。

  目前为止,他能运用的法力是他五百年前就修成的那些。至于他待在水晶内五百年的部份(很大很大的一部份)都、不、能、用!就像被什么东西禁锢住似的。

  明明体内的真气丰沛澎湃却就是施展不出来。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咧?

  想请表舅帮他解决这件事,但眼下看来不是好时机。等会儿再说吧。他怀疑性情大起大落的朱水恋可以修道成功。若以“失败”的方向来想,忍不住要可怜起她。人类的寿命何其短暂,就让他们汲取眼前的甜蜜吧,不打扰了。

  脚跟一转,往大门走去,到庭院去溜溜吧。想到时下正流行的滑板车买来后只玩了两次就腻了,有点对不起悠悠的荷包。反正无聊,就再玩它一玩吧,虽然有点蠢。

  才一打开门,险些被星罗撞飞上遢好他身手灵敏的跳开了。

  “哇咧!你小心点嘛!”殷佑拍胸脯叫。

  星罗目不斜视,根本不认为他眼前曾经飞过什么干扰他视觉的苍蝇、蟑螂,笔直走他的康庄大道。

  “你在生什么气嘛,人家剪短头发也不成啊?”跟在星罗身后的季曼曼顶着俏丽的短发造型呶呶不休的娇嗔着,紧追着他的步伐好不辛苦。

  “人家不想留长发还不是为了你!你不是老觉得人家的头发很碍眼──”“所以!”不轻不重的声音:“五公分的长度跟七十公分的长度都一样碍眼,你何不剃光头算了?”

  “别说气话了。虽然我的头型举世无匹的完美,但我认为留一点头发更可以将我的美推向宇宙的极致。”好喘!终于拉住他一只袖子。虽然阻止不了他的行进,但至少可以让他拖着跑,比较不费力。

  就见得星罗没有任何怜香惜玉心肠的将女友拖上二楼,始终没减缓速度。

  真是三对惊世错姻缘。

  被这对情侣一搅,再也没玩滑板车的兴致。时钟敲出一点三十分的声响,非常准时的,邮差那绿色的身影随着老旧的机车声噗噗驶来!

  “邮差大哥,有没有我家的信?”殷佑跳出铁门外,纯然一副挡路土匪样。

  “有十封。少年仔,每天等信哦,是不是在等女朋友的信啊?”邮差取笑的问。

  “哎唷,大哥,你就别笑我了!”嘻嘻,这次又拦截到信了。写给悠悠的有一封、两封、三封……咦?怎么会变成三封?不是应该两封而已吗?

  关上铁门后,他蹲在灌木丛之间,查看地址后,首先毁灭来自美国的信,“可恶,都四年了还不死心,写什么写?!你家邮票多呀?!”信件在双掌之间化为灰烬。

  OK!再来看第二封。是来自建中宿舍的信,寄件人是郭若儒──

  “哼!哼!我家悠悠早忘了你,别疑心妄想了。”比照办理──锉骨扬灰。这家伙上高中之后,老是假借于悠有恩于他妹妹的事,不断来信或来电骚扰,幸好都被他硬生生阻断了,否则于悠哪能耳根清静?

  最后,第三封。

  “是谁啊?”施法透视信件内容,发现是女生写来的,就让这一封过关了。

  呼!好累。他真是个尽心保护女友的好男友。虽然于悠从没有这方面的表示,但他可是占定了位置死不让。

  “佑佑,你在哪里?来玩飞盘。”

  远处传来于悠娇嫩嫩的呼唤,他立即跳起身。

  “来了!”不会吧?又玩飞盘?他现在已经是个翩翩美少男了耶。

  “快点快点,变回可爱的狗狗!”

  殷佑恢复法力之后已能任意变身,这一点令管于悠非常开心,又可以与心爱的宠物玩游戏了。

  “悠悠,我已经是大人了──”他哀号。

  但哀号归哀号,他还是在下一秒变成了小幼狼,狂摆尾巴接飞盘去了。

  由它亢奋的肢体语言来看,实在没几丝哀怨的成分。

  殷佑好舒服的枕在于悠腿上睡午觉,整个修长的身躯呈大字形的摊在草皮上。

  进入盛暑的八月,榕树林荫下是最好的纳凉所在。因为地形的关系,处于风口的后院浑然不见炙夏的燠热,反而有着不断吹来的薰风拂得人正好眠。

  于悠放下了手边的小说,轻轻的伸了个懒腰,最后把目光定在腿上那张熟睡的俊俏脸孔。

  佑佑有着一张混血儿般的出色外貌,一头灿亮的金发非常吸引人,再加上额前那撮似是挑染出的黑发,可以说是炫毙了,简直是走在流行的尖端。

  他眉额间那道红色的疤并不可怖,反而添了三分性格,完全不抵触他大男孩的阳光气质。

  虽然这样形容好像不恰当了些,但于悠真的是以一种慈爱的母亲般心情去看待佑佑。她看着他长大、变化,直到如今这模样……青梅竹马不是最恰当的形容,事实上她一直是以姊姊自居的。因为佑佑很赖皮,又爱撒娇,爱玩爱闹,很孩子气。

  即使曼曼她们常因为佑佑的亲匿行为而告诫她男女有别的道理,但她与他早已超脱男女之间的限制了。没有人能了解这种几乎可说是一体的感受。

  比亲人更亲近,比手足更融洽,就像左手与右手,天经地义的生长在一具身体上,没想过会分离的事……

  可是……白先生说佑佑将在中秋节那天的晚上离开他们──这是他数百年来的任务与责任。

  佑佑允诺她的一辈子,恐怕只有十年呀。

  剩下一个多月了。

  能与佑佑相遇,是世间难得的奇事,说与他人听,怕也只被当成胡说八道。她从未想过他会离开她,但现在却被满心的愁绪占据了向来无忧的芳心。

  从他离开水晶坠子那天起,她就隐约感觉到殷佑终究会离开她。

  只要“分离”是存在的事实,不管那是几天几月几年,都是短暂得眨眼即过,没有所谓的“还早”。

  她能拥有的,就是现在了。

  母亲放开子女的手,让他们头也不回的振翅高飞,是否似她一般的心情呢?

  在她十六年的岁月中,有诸多友好的同学,却在升学路途上各分东西;再浓厚的友情也会在距离的冲刷下渐淡渐消,只剩一句祝福刻划在毕业纪念册上,以供回匮。而佑佑是她缠溺的宠物、知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紧黏不已,连睡觉作梦也不放过,至今仍是如此……

  她已分不清是他依赖她,还是她依赖着他了。

  也许都有吧。他们相依为命不是吗?

  “哈啾!”殷佑打了个大喷嚏醒来,伸手捞住于悠正要畏罪潜逃的小手,以及手上那根菅芒草。

  “啊,你醒了?”真是多此一问,但由美少女口中讲出来,就是别有舒心提神的效果。

  “你在搔我鼻子,不醒来才怪。”他伸了个大懒腰。

  “哪有?”

  “哪没有?”他挥了挥菅芒草以示罪证确凿后,随手丢开。“我又不是猫,对那种毛绒绒的东西没兴趣,所以你可别说那是在跟我玩。”

  “狼不是猫科动物吗?”于悠皱了皱小鼻子。“可是猫科动物比较优雅可爱它。”

  “拜托!你看所有猫科那副又跛又傲的死样子,哪襄可爱了?你们人类不是有研究说养狗的人通常把狗当帮手,而养猫的人则像被虐狂,因为他们是猫的仆人。它想玩时,你不能不理它,否则它会让你死得很难看;它不想理你时你却招惹它,小心被抓花脸,以惩罚你对‘主人’的不敬。”

  “你干嘛那么慷慨激昂啊?”于悠好笑的拨了拨他金发。

  殷佑挪开头颅以左手为枕,右手一伸拉她一同并躺在身侧。两人相视一笑,看向蔚蓝无尽处的天空。

  “在这边乘凉真舒服。”他嗅着空气中淡淡的香甜味,几乎要醉了。

  “嗯……”她同意。

  “以后我们也找个类似的地形盖屋子住吧。”

  “既然喜欢这里,何必另外找地方?”

  殷佑颇为嫌弃的看向五天前才“又”修好的房子。大家全都同意,这房子已不堪居住了。目前韩璇正打算买下相邻的土地另盖新屋,然后把这幢拆掉,到时偌大的空地再计量其它的用途。等于说,一票人此刻住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危楼。

  “如果你想回人界度假,地方当然要另找。”

  “什么叫做‘回人界度假’?”于悠轻声问着。

  殷佑大惊小怪道:

  “你当然要跟我回狼界啊,我说过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你也同意过的哦!”

  “你回你的狼界为什么要我一同去?”她不明白这是哪一种计算方法。“何况你回去要忙一大堆事,没有人在一边碍手碍脚不更好?”

  “才不好。悠悠,你是我的。”他才不容许别个狂蜂浪蝶有机会趁虚而入。

  他的悠悠虽不是美得让每一个男人为之发昏的女孩,但她所吸引到的异性却是超乎想像的执着。眼下不正有两个血淋淋的例子?多可怕呀,一点都疏忽不得。

  于悠撑起手肘正经地看他。

  “佑佑,你不是五、六岁的小孩子了,别说任性的话,什么你的、我的,我是我自己的。”

  “你说要跟我一辈子在一起的!”他指控。

  “对啊,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只不过你有你的责任要扛,分离这事由不得人。我会一辈子把你放在心底,相信这一辈子再也没有人如你这般与我亲近了,即使我以后嫁了人──”“什么嫁人?!你不许嫁我以外的人!”殷佑唬地坐起身,凶狠的表情像正要将某个男人砍成碎片。

  “咦?你说什么?”她眨眨眼。

  “你要嫁给我。”这不是早就默许的事吗?为什么她竟是一副不解的样子?

  “我们只是好朋友啊,佑佑,你别闹了。”她低呼着,坞住小嘴的双手显示出她诧异的程度。如果此刻出现外星人也不会比这个更让她震惊了。

  殷佑抗议:

  “我哪有在闹?我是说真的!”

  “可……可是我以为结婚这件事只发生在恋人身上。”

  “所以我们是恋人呀,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情侣。多么清纯的感情啊!”说完还亲了她一下以兹证明确有其事。

  于悠呐呐地开口:

  “可是,我不记得我们恋爱过呀。”

  “噎──”没有吗?

  这是一个好问题。

  他们之前的种种不算恋爱吗?那……怎样才算恋爱?

  因为管于悠的晚熟,所以殷佑在之前十年内,轻易的砍断了每一条探向她的情丝。

  但也因为管于悠在感情上的单纯,所以殷佑只要想起该如何打动她芳心、让她开窍,就一个头两个大。

  为什么悠悠从来没把他当爱人看呢?

  他耶!他是殷佑耶!风度翩翩的狼王子它!

  王子与公主本来就理所当然要恋爱的嘛,何况青梅竹马的一路走来,铁杵早就磨成绣花针喽!

  为什么悠悠对他产生不了恋爱的感觉?

  “拜托!谁会对自己的宠物动心哪?你有看过哪一个爱狗成疑或爱猫成疑的人去跟动物结婚吗?最多也只是让宠物继承遗产罢了。那其实已经很疯狂了。”朱水恋像是幸灾乐祸的提点。

  可是他与她生活了十年,他又有人形,应该没那么惨只被当成宠物看啊……(也许他该考虑不要老是变成狼跟她玩飞盘)

  “小佑子,你成天腻着她,吃她豆腐,又撒娇的,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把你当男友看。我想于悠比较可能当你是弟弟或儿子。”季曼曼也来凑一脚。

  “别忘了于悠还小。”韩璇淡淡地提醒。她并不赞成两个小鬼这么小就谈恋爱。

  “呵呵呵,璇,不趁小悠年幼拐骗上手,等上了大学就有得瞧了。”曼曼笑道。

  “我比较希望小悠去跟人类谈恋爱。要是跟一匹可以活千岁的狼恋爱,结局还不知会怎样哩。别忘了人类寿命很短哦。”朱水恋快意的表情像在报老鼠冤。

  哼!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坏人!

  殷佑甩了甩头,决定去门外看于悠回来了没有,她今天上暑期辅导,三点就该到家了。

  “小佑。”白逢朗正巧出现在门口,叫住了他。

  “舅?你没回狼界?”他以为表舅前几日来过之后又走了。

  “嗯。有空吗?我们到三楼的和室谈一谈。”殷佑心中微汤,望入表舅温和沉着的眼中,点了点头,一前一后上楼去了。

  虽然还有一个多月才到中秋节,但有许多事必须在那日子来到之前解决。

  这是不容殷佑逃避的,自然也到了眼前来。

  他还有时间去追求到悠悠的芳心吗?

  叹了口气……

  时间对他而言,永远不够。

  自从隐在暗处的危机彻底解除后,于悠就不再让司机接送上下课。由于通勤还算方便,她便开始搭公车了。

  路程有点远,一趟路至少要搭上五十分钟,而且回程总是特别拥挤。不知道为了什么,难道住阳明山的人真有这么多?

  不过这不在她关心的范围,事实上这几天她的心思都转在殷佑身上。

  早先是感伤他终究会离开她,后来则是因为他无匣头的宣告。他就像个任性的小孩在吵一根棒棒糖吃似的,直要她嫁给他。

  嫁他呢!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

  她甚至怀疑他知不知道结婚代表什么。

  令天学校爆发了高三学姐未婚怀孕的消息,并且听说男方已在准备婚礼了。像办家家酒似的,两个十七、八岁的人就这么轻易走入婚姻……

  可是她没办法轻率的去看待这种事……老天啊,在这之前她从未在自己的人生里思考过这种大事,她只是个十六岁的中学生而已呀。

  就算现代青少年性行为开放,热中于研修恋爱学分,但那些都不是她,即使她正是个青少年。

  或许是大家把她保护得太好,也或者是殷佑占去了她所有心神,让她没有闲暇去体会少女怀春的寂寞心情,但更重要的是……

  母亲临终的遗言──

  要快乐,要幸福,去得到自已的缘分,不要强求不属于她的心……要确定那人很爱很爱她。

  什么叫快乐她知道,但什么叫幸福呢?什么叫爱呢?如何确定两人是相爱的呢?十六岁真的是太小了不是吗?小得想不通那些复维的事,也不该有这样的烦恼一本书掉落在她脚边,她下意识弯腰捡了起来,抬头看向站在她座位旁的男学生──“请问这是谁的?”“是我的,谢谢。”一名白衣牛仔裤的斯文男子接了过来,露出一口白牙。

  交付了书,就没事了,她又低下头冥想自己的心事……“同学?”叫她吗?“嗯?”抬头一看,好像是掉书的那一个。

  “你看‘文心雕龙’吗?这是一本有深度的书。”男子搭讪的意图非常明显。

  看了下自己的暑假指定阅读作业之一的书一眼,点点头,不明白这关他什么事。

  “看来你对中国古文学很有兴趣,不知道你对西洋文学有何看法?”他扬了扬手上那本外文书。

  “为什么问?”她只想知道他想做什么,为何不能还给她清静的权利?

  “我想我们可以交换一些读书心得。你好,我叫赵斯文,T大外文系一年级。不知道你看不看西洋文学呢?”

  “我看茱丽.嘉伍德的书。还有茱迪.麦娜的作品也很经典。”

  “嘎?恕我才疏学浅,可不可以请你以英文拼一次作者的名字?我想不起这是谁,也许……”本来信心满满准备猛丢书包秀学问的男子当下结巴起来。

  “我英文不好。”她淡淡地道,希望这位先生可以闭上嘴巴。

  “哦……哦,那我们来说中国文学好了。不知道你对近代哪些作家熟悉?”

  “我只看小说。”这人好烦哦。为什么坐个公车还要被考试?

  “真的吗?太好了,我也是。像金庸、古龙、温瑞安,乃至于黄易,都很出色对不对?”

  她无言。

  男子干笑了数声。

  “呵呵……我忘了你是女孩子,对女作家应该比较存兴趣。像……那个……那个很有名的张曼娟!对,张曼娟,她有写一本‘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很棒吧?我都快笑死了;还有简媜写的‘海水正蓝’,还得到文学奖……”

  “对不起。”她不得不失礼的打断他的荒谬。“张曼娟小姐写的是‘海水正蓝’;‘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是悲剧,作者是痞子蔡。再有,简媜得奖的作品是‘红婴仔’最后,我个人偏爱席娟、唐瑄、凌淑芬的作品,你不必猜测她们是何方神圣,她们只是爱情小说的作者,不是伟大的文学家。”怕这位男子胡乱再拼下去,她就直说了。

  她可以忍耐殷佑所有耍赖与蛮缠,但并不代表她对别人也有相同的耐性,更别说只是一个陌生人了。

  “……”斯文男子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

  一些细细的笑声压抑的在车内各方扬起,可见早有不少人全神贯注的在看这场好戏。

  最后那男子匆忙下车,一脸羞愧。但管于悠还是不明白那个人到底要做什么。

  耸了耸肩,再度陷入冥想之中,惦念着她的佑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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