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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爱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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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我不回去了。”徐君然轻声道。

  林雨晴红着脸点点头,虽然只有那么一点点红色,可却让人心动起来。

  在他的面前,林雨晴总是一副小女人的样子,自从两个人有了关系之后,每一次单独相处的时候,林雨晴总是忍不住要害羞,以至于徐君然甚至以为,是自己某个方面的要求太那个了,所以才会让他这么害羞的。

  而林雨晴的感觉却不一样,在她面前徐君然似乎总以一种逐渐强势的姿态出现,什么麻烦都能够解决,什么事情都做的很好,似乎从两个人第一次认识开始,每一次在这个年轻的男人面前,林雨晴都会觉得自己有些没用,什么事情都帮不了他。

  不过今天,徐君然肯把他的心里话告诉自己,这让林雨晴感觉到了自己在他心里面的分量,同时也成了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

  一句话,让徐君然的情绪仿佛被点燃了一样,整个人的呼吸都开始变得粗重起来。徐君然不是那种喜欢游走在几个女人之间,标榜着爱情却又不得不对数个女人负责的男人,重生了一回的他,很清楚自己应该要的是什么,想要的是什么。只不过正是因为重生了一回,让他更加珍惜每一份感情,珍惜每一个幸福的瞬间,因为他知道,一个人如果错过了幸福,就再也没有办法去挽回。

  能力越大,承担的责任越大。同样的道理,如果背负的感情越多,意味着自己承担的责任也越多。

  徐君然不知道自己能背负多少,但是他可以肯定,自己不会让身边的人伤心。

  爱自己的,自己爱的,都不会伤心。

  就好像,此时此刻坐在自己身边脸色酡红仿佛喝醉了酒一样的林雨晴。

  小小的屋子里面因为一男一女的沉默不语而变得寂静起来,除了窗外偶尔传来的鸡鸣狗吠之外,只剩下两个人渐渐有些急促的呼吸。油灯一闪一闪的,让人忽然有些想要闭上眼睛。不知道为什么,林雨晴觉得自己好像置身于一片旷野之上,浓郁的暧昧氛围把两人紧紧围在中间挤压着,随着徐君然站起身的动作,林雨晴觉得自己心跳加速,甚至整个后背都僵硬起来。

  有些干涩的咽了一口吐沫,林雨晴在那一瞬间仿佛置身于火炉之上,双手紧紧抓着床单,使劲的攥着,就好像第一次跟徐君然在一起一样,这样的感觉跟在京城的时候不一样,就好像,就好像新婚之夜一般。

  从小到大林雨晴都不是那种被人宠爱的孩子,跟着外祖父从省城逃难到农村的母亲未婚先孕的结果就是她在村子里面要被人鄙视,被人欺负,甚至需要用自己的拳头来证明自己并不别人口中的野孩子,对于父亲这个词语林雨晴从小就没有印象,一直到母亲临去世之前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军人,战争年代结束之后曾经在武德县驻扎过一段时间,后来调走了,再也没有了音讯。

  至于母亲去世了之后的日子,对于林雨晴来说就是一场噩梦,从小要努力生存下去,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并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这也早就了她谨小慎微的内心和泼辣的外表,更重要的是,让林雨晴学会了看别人的脸色活下去。

  就好像母亲说的那样,整整二十七年的人生里,林雨晴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愿意为自己付出的男人。

  直到那一次在饭店当中,徐君然迎着秦寿生那么一大群人站在她的身前,昂然说出“她是我的女人”。

  那一天晚上,林雨晴躺在床上,手里捏着母亲留给自己的那据说是父亲留下的半块弹壳,默默的流着泪,然后暗暗的祈祷:“妈妈,我终于遇见您说的那个人了。”

  既然遇见了对的人,那就不能放手。

  林雨晴看着徐君然站起身,来到自己的身前,她甚至能够感觉到面前的男人手在抖,看得出,他跟自己一样紧张。

  徐君然伸出手,有些颤抖的把林雨晴衬衫的第一颗纽扣解开,然后轻轻捧起她的脸。

  双眸如水,两腮酡红,美人如玉,吐气如兰。

  接下来的事情,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

  不得不说,虽然有些笨拙,可在褪去女人衣衫和自己衣服的时候,徐君然的动作还是飞快的,等到林雨晴跟他两个人都倒在崭新铺好的床上的那一刻,两个人粗重的喘息声和赤诚相见的身体似乎在预示着什么。

  玉臂轻轻环绕着徐君然的脖颈,林雨晴半闭着眼睛,就好像等待人生最幸福的那一刻来临的新娘,把一切都交付给了身上的男人。

  今夜,虽然不是两个人第一次在一起,可对两个人来说,却好像新婚一样。

  她全身上下未着寸缕,灯光之下,女人的身体显得异常白皙,反倒是让胸口上的红雾被凸显出来,虽然只有两次,但对这具身体,徐君然已经很熟悉了。他侧着头,从脖颈开始轻轻吻着,彷如舔舐,片刻之后顺势向下,来到美丽的锁骨,却开始渐渐的加重自己的力气,等到到了胸前那一抹丰腴的时候已经开始含住那颗葡萄。与此同时温热的掌心自从纤腰滑下,至臀瓣儿,最终到大腿内侧,然后直达中枢。

  林雨晴是那种内媚的女子,外表看上去风风火火,可实际上在床底之间却有些木讷,也许害怕徐君然不高兴的缘故,她更多的时候是迎合男人,反而是忽略了自己的感受。不过这一次,徐君然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跟在京城的时候不一样,他只是极有耐心的挑逗,力度适中的动作让女人咬紧了唇瓣,似乎是在克制自己发声似的。他感觉到女人身体的温度正在不断升高,耳边的喘息声也越发粗重,手指上湿润的感觉似乎是在催促他什么,但他却依旧耐住性子,好像要把自己的温柔通过这种方式传达给对方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徐君然觉得自己在这种事情上的热情,似乎比上辈子要高涨了许多,也许这是重生之后带来的麻烦吧。

  就在徐君然努力动作的时候,林雨晴用自己最后的一分理智,夹紧男人作恶的手,柔柔的说了一句话。

  “今天晚上,姐姐可以让你尽兴……”

  尽兴,自然是要鞠躬尽瘁的,虽然不一定要死而后已,但起码要表现出一个男人的实力。

  当一切激动都归于平静的时候,徐君然静静的抱着林雨晴,两个人就那么躺在床上,默默的,谁都没有说话。

  人性的弱点就是,当他向往一样东西时,会把它想的很好,很完美,但得到它时,就会觉得它也不过如此。尤其是男人,当火热的象征进入女人的温暖的身体并在里面搅动时,情绪是何等的激昂?感觉是何等的舒爽?个个都是征服者,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可一旦喷过精的某个东西疲软的从身体里滑出,怕是谁也抵挡不住接踵而来的沮丧和疲惫,这时男人的大脑是清醒的,思维是混乱的。一方面是看淡了世间的一切,对任何事情都失去了兴趣,另一方面,瞬间的激情又让所有的男人都变成了哲学家,仿佛看透了宇宙法则和自然界本质。正好印证了佛家所说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哲理。

  徐君然喜欢这种感觉,抱着自己喜欢的女人,想着事情。

  “君然,你为什么喜欢让我叫你老公?”林雨晴靠着徐君然的胸口,轻轻的问道。

  在这个时候的武德县,一般都是叫爱人,很少有叫老公的。

  徐君然一笑:“你要习惯啊,这是外国人对丈夫的称呼。”

  林雨晴将信将疑的抬头看了徐君然一眼,然后才哼了一声道:“你就喜欢搞那些花样。”

  现在回想起刚刚徐君然的那些花样,她甚至还有些脸红,这个坏家伙大学四年都学了什么嘛,哪里来的那么多折磨人的招数,自己都快要被他给欺负死了,一想起自己红着脸叫老公的样子,林雨晴钻进地缝的心思都有了。

  徐君然哈哈一笑,伸手在女人光滑白皙的皮肤上抚摸着,不时的用手指刺激着她:“雨晴姐,你喜欢做生意还是喜欢做官?”

  林雨晴微微愣住了,有些不解的抬头看着徐君然:“怎么了?”

  对于她来说,只要能够跟徐君然在一起,在什么地方都是无所谓的。这是林雨晴内心的真实想法,她可以为了徐君然的要求背井离乡去岭南读夜大学做生意,也可以因为徐君然的一句话把小饭店关掉,然后到公社来做普通公务员。只要是徐君然的话,她就会照做。

  陷入爱情当中的女人,总是盲目而不顾一切的。这一点,林雨晴跟她那位省城大家闺秀出身的母亲是一样的。

  徐君然的嘴角扯动了一下,露出一个宠溺的笑容,伸手在林雨晴的头发上抚摸着,淡淡的说道:“你要是想做官,我保证你十年之内坐到正厅级的位置。如果你想要经商,我保证你十年之内成为百万富翁。”

  顿了一下,他迎着女人的目光认真道:“相信我,我有这个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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