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烨亭不愧是北地有名的商贾,马添香没想到自己只是一点他便把一个原本不存在的经营项目看了个通透,从无至有,普通人要斟酌商榷上千遍不止的来研究可行性,而陆烨亭对于经商的敏感度远远超出想象,三言两语竟然就拍板钉钉了。
马添香喜道:“如此一来陆爷是否把金花生还给我?”
陆烨亭却只用眸光灼灼的桃花眼瞟着她不说话。
“别装傻充愣,陆爷原本就知道我来的目的,我把陆爷当朋友,指了一条赚钱的路子给陆爷,陆爷岂能昧着良心留下别人的东西!”
这时子乙拿了笔墨纸砚来,马添香合上嘴不解的看向陆烨亭,陆烨亭站起身走到案桌后,执起笔优雅的沾了沾墨汁,不急不缓的低声嗓子道:“金坠子我不想给你。”
“耶?”虾米意思?
“坠子是我用老山参换的,与你说给我的事完全是两回事。”眼瞅着马添香两眼窜火,陆烨亭垂下眼偷偷弯了弯嘴角,道:“不过典当行的具体运行还需一个懂的人来打理,不知马娘子有没有兴趣?”
“啊?”马添香一开始是想用金坠子入股与他合伙做典当行的生意,可后来发现陆烨亭精明的很,封建社会的生意都是家族企业,她一个外人恐怕是插不进的,所以反过心思只想要回金坠子算是她给陆烨亭出主意的报酬,不想现在变成了陆烨亭要雇用她。
陆烨亭抬头,轻笑,“不愿意?还是不信?”随后又低下头,手里写着什么,随意道:“我也是给人做工的,这些年一直想自己做点什么,可惜腾不出手,我信马娘子的生意头脑,生意交给你做我放心,马娘子可不要驳了朋友的面子啊。”
给别人做工的?腾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