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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4章 三面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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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以死相逼,要见兰月,最终来相府见他的却不是兰月,而是姑母。

  姑母说,兰月未到临盆之期,那日忽然发作是因为得知了他要续弦的事。

  他买下那宅子后,为了不让兰月被街坊四邻指指点点,便称自己是在外走商的江湖中人,时常外出,将家眷安在了此处。日常所需之物皆有人送来,兰月性情娴静,很少外出,身边只有一个丫头服侍着,因此那丫头也不外出。他将续弦之事瞒下来时,并不担心兰月会知道,她平时都不出门,怀了身孕后只在院子里走动,更不会外出。

  但他没想到,世间总有意外之事。

  那日晨起后,兰月觉得闷,但身子笨重不想外出,听说近来朝廷有一年一度的围猎盛事,京中来了不少名门子弟,甚是热闹,于是便让丫鬟去外头走走,听听市井趣事,回来说给她听听。丫鬟在外头听说了他要续弦的事后慌慌张张地回来,兰月见她神色有异,追问之下得知实情便动了胎气,丫鬟慌忙请了稳婆来,到了夜里见兰月难产,自知惹了大祸,六神无主之下去了相府,这才生了后来的事。

  他跟兰月说孩子在相府,兰月便知道他在说谎,他要续弦,相府绝不会将庶长女抱回去。

  她心里清楚孩儿已经不在了,所以她要为孩儿报仇。

  这些话都是她自荐进宫时对姑母说的,她说柳家已经没落,她从未想过能进府做他的嫡妻,只因两情相悦才不在乎名分,没想到他竟会欺瞒她。若非如此,她不会动了胎气,孩儿也不会一出生就没了性命。

  她说,她不告而别进宫为妃是为了报复他,让他尝尝被心爱之人欺骗的滋味,她宁愿死在宫里,也不想再见他。

  姑母是如此说的,但他不信!

  他的身世全都告诉了兰月,她知道元家的图谋,他更愿意相信她对姑母说的这些都是为了取信于她。兰儿知道朝中无人愿将女儿送进宫里为妃,知道元家需要天下人认为圣上荒淫无道,知道如果她自愿进宫,姑母定会答应。他更愿意相信她进宫是另有目的,更愿意相信她是为了寻机会报复相府。

  但这一切都只是他不愿相信兰月恨他,她到底为何要进宫,他想当面一问。

  而后,带她走。

  这世间唯一一个懂他的女子,只能是他的。

  那日,姑母走后他便病了,直到来年开春儿也不见好转,离续弦还有好些日子,他的身子却一日不比一日。于是,当他说想去城外庄子里住些日子看看春景时,府里便答应了。

  他在庄子里住到了入夏,圣驾启程前去江南时果然带上了兰月,他便迷晕了庄子里的人,绕道而行,前往江南。

  但当他赶到江南,看到的却是兰月的尸体。

  元谦惨笑一声,笑出了戾气,“那时我还是太天真,以为我到底是爹的孩儿,忽然不知所踪,你至少会派人寻我。没想到你连人都不派,倒是传信传得急,你知道我会去找兰月,于是命龙船上的侍卫杀了兰月,既绝了我的念头,又能等我自动现身,还可嫁祸给圣上,一举三得!”

  其实他早就看透了相府,他对元家来说并不重要,只是能拿来换取联姻之利的东西而已。但在乎利益也好,不是为了他也罢,至少相府出动人马千里找寻的人是他。

  如此卑微,如此可笑。

  这世间唯一一个真心待他的人去了,他心里唯一那点期望灭了,那还能剩下些什么?

  仇恨罢了。

  “我已无家眷,事败不过一死,死的不过是我一人。爹看重的家眷却有很多,所以不要拿捏我,我可不在乎她们的性命。对爹来说,我不过是无可助益的原配之子,可有可无,对我来说,她们是鸠占鹊巢的贼人。手刃贼人,没人会手软,不信的话,可以试试。”元谦淡淡地笑了笑,城楼上的风忽然便如同刀子,凛冽割人,杀意冷寒。

  “住手!你要的手书给你!”元广高举手书,厉声阻止。

  元谦只笑,手起,刀落!

  这一刻,永寿宫里。

  大殿的左右角落里摆着两枝梧桐凤灯,金枝玉叶,宝目翠尾,两羽凤尾正对着殿门。

  步惜欢在殿门口,正陷入幼时的记忆里,那两羽凤尾无声无息地展开,羽下隐着密如细针般的暗孔。角落无光,杀机久藏,待到步惜欢晃神时方现,一现,夺命!

  细针淬毒,其色青黑,猝然射出,目力难辨声细难闻,李朝荣忽然提剑回头!

  “陛下小心!”

  警示之声刚发出来,大殿里生了三事。

  殿柱前半拢的华帐后忽然刺出剑光,永寿宫里的隐卫破帐而出,阳光洒在剑尖儿,步惜欢的身上霎时犹如落下点点星辰。

  李朝荣挑剑扫出时,神甲军破来殿窗而入,与永寿宫里的隐卫们缠斗在了一起。

  元敏在美人榻上一按,那雕枕上的暗屉忽然划开,她抓起龙武卫的兵符,趁乱奔到后殿,殿墙一转,转出道密道口,她闪身进去,殿墙便关上了。

  步惜欢依旧在大殿门口,凶险乍生的这一刻,他没动。

  殿里忽起微风,有别于剑风的凌厉,亦非神甲军破窗捎入的迅风,这微风起于步惜欢的衣袖。

  殿外春风过廊而入,殿内剑风横扫八方,拂起衣袖的风似不受天地间的风所制,方寸之地,生灭由心。昏暗的大殿里剑光忽明忽灭,人影掠如灯影,凤羽下射来的毒针细长青黑,人眼难以辨出,能看见的唯有那两幅舒卷的衣袖,见游龙腾于火烧云间,看似漫不经心,实则雷霆万钧!

  刀剑拼杀之声如雷,衣袂拂动之声如大风刮帐,毒针射到男子的衣袖上时声息不闻,却听见大殿左右两盏梧桐凤灯轰然一响,霎时塌坏,疑似毒针回射所致。

  凤灯倒塌时,步惜欢走向殿内,于刀光剑影里缓步而行,不避不停,直入后殿,住步于殿墙前。

  殿墙雕着云凤天宫,步惜欢按下凤头,方才凶险忽生时殿内乱成一团,远隔一道大殿,他竟看清了元敏进入密道时按了何处。但如同假安鹤盗取龙武卫兵符时那般,密道开启后,机关便改了,再按下时已是杀招!

  步惜欢就立在殿墙前,比离那两盏梧桐凤灯近得多,凤喙里射出的依旧是细长青黑的毒针,步惜欢依旧没有动。

  他未动,凤喙却毁了。

  殿墙上雕有凤凰九只,他慢悠悠抬手,一个一个地按,身后是刀光剑影,面前是毒针来往,机关错一个毁一个,毁尽之时,殿墙开了。

  步惜欢孤身入内,拾阶而下,密道两旁青石铺地,白壁凤灯,灯烛为引,密道渐阔,没多久便看见一间大殿,元敏正襟坐于金碧辉煌的尽处,四面看起来已无去路。

  步惜欢在密道口停下,依旧离元敏很远,仿佛嫌弃靠近她,只打量了眼这密殿,道:“倒是华美,怎无出路?枉朕还以为要费些工夫才能见到太皇太后。”

  元敏淡淡地扯了扯嘴角,抬眸望远,意味颇深,“深宫似海,自古进来的就只有一条没有出路的路,那就是只能往深处去,直至走到暗无天日的阎罗殿。”

  元敏端坐在金碧辉煌里,仿佛这密殿已是暗无天日的尽处,再往前走,便是阎罗殿了。

  “看来,今日是要我先行了。”她笑了笑,看向步惜欢,“我与步氏皇族的恩怨今日终于能有个了结了,既然被你找到了,那便是我输了。愿赌服输,你不是恨了我二十年?那便来取吧。”

  步惜欢未动,只淡声道:“还是太皇太后过来吧。”

  这话漫不经心的,密殿里的大风骤起时却势若雷霆,元敏猝不及防被那风从凤座上带起,她的手先前便放在凤座扶手上,临起时狠狠一扣,指甲啪地断裂,人被那大风引着扑向步惜欢时,步惜欢的头顶上忽然传来石门滑落之声!那石门设在密道口和密殿的交界处,步惜欢正好站在那里,那石门在眼前落下,眼看着便要将他和元敏隔开,男子衣袖一抬,那千斤重的石门落势一顿,石门下红影一掠,步惜欢起身时,石门已在他身后落下,而元敏落在地上,离他三丈之遥。

  步惜欢回头淡淡地看了眼石门,元敏仰头大笑,方才那淡漠生死之态已不复见,看起来有些癫狂畅快。

  “你终究还是进来了,我说过这密殿没有出路,石门已落,凭你有大罗神仙之力,也出不去了。”元敏环视了一眼金碧辉煌的密殿,“这本身我为自己留下的密陵,如今有皇帝陪着,想必在那阎罗殿里也不孤单。”

  这一刻,五城巡捕司的一间废旧仓屋里,隐卫带着暮青和元修从密道里出来。城楼被晋王一党占了,谁都不敢靠近,他们在等宫里的圣旨,但与其枯等,不妨尽可能地潜近,暮青知道内外城之间的那条密道并非只有前后两个出口,必定还有别的地方可通,一问之下,果然有!

  隐卫带着他们到了五城巡捕司里的仓屋里,这里已是离城楼最近的地方。

  城楼就在前方不远,暮青和元修避在窗后,透过结了蛛网的破烂窗纸往外看,隐约可见城楼上一排排被绑着的华家人,身后有乱党执着刀,来回巡视内城的动静。m2.Χχδ捌.ōm

  城墙上泼着两道血迹,应该已经干了,风从城楼上吹来,却隐隐可以闻见些血腥气。

  这血腥气不浓,元修却眉峰一压,眸底乍露惊意,忽然纵身而起破窗而出,过官邸,掠长街,直上城楼!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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