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没说完,高氏和妾侍的脸色就一齐白了,高氏抢步上前将一个大些的男童抱离了矮榻,那妾侍也慌忙护着自己的一双儿女退得远远的。
榻前顿时无人了。
“最好去备热水,他们都需沐浴更衣。”暮青头未回,戴着手套动了动尸体的脖颈、下颌和手臂,手臂还未形成尸僵,下颌和脖颈却已僵硬——人死了有一个时辰左右,和隐卫回禀的亥时初刻吻合。
“快!快去备水!”高氏心惊肉跳,忙吩咐丫鬟去备水。
“你们最好也沐浴更衣,免得再蹭到孩子身上,亦或毒死了自己。”暮青边说边沾了沾尸体嘴角的口涎,凑近鼻尖闻了闻,眉头蹙紧——步惜晟的宵夜里有样点心是杏仁糕,他的口涎里有杏仁味实属正常,但他死前还喝过燕窝粥,杏仁味儿应被冲淡了,可这气味却有些浓。
“快!备水备衣!”高氏再无心阻拦暮青,夫君暴毙,宣武将军府的天塌了,可她上有夫君的生母要赡养,下有嫡庶子女要养育,如今不能死。
高氏和妾侍各住一院儿,皆离书房有些远,当下也顾不得其他事,吩咐了下人后便各自带着孩子,急匆匆地出了书房去沐浴更衣了。
这回,书房里彻底安静了。
步惜欢笑着看向暮青,原以为她性情冷硬,不擅与这些八面玲珑、口齿伶俐、一张嘴便能颠倒是非的内宅女子交际,未曾想她倒是治她们的好手。惩治人时其威若雷霆,懒得争吵时也能让人乖乖听命行事。她如此擅知人心,方才在前院对付宋氏,想必也有让她乖乖听话的本事,可她却选了最激烈的对峙相逼,想必是因为他吧?
男子望着少女的背影,眸光柔如春水,不合时宜,却暖柔至极,仿佛一个凝望的眼神便能暖了春风化了春雪。
暮青一心在验尸上,她心中生疑,俯身翻开尸体的眼睑,一看之下面色顿变,“过来帮忙!”
她声冷如霜,步惜欢敛了笑意,来到榻前时见暮青已解了步惜晟的衣带,对他道:“帮忙把人翻过来!”
步惜欢依言照做,尸体一翻过来,暮青便将外袍和中衫一起扒了下来,只见尸体的背上已生了尸斑,那尸斑的颜色甚是不同寻常,鲜红触目!
暮青盯着那尸斑,声音结了冰,“毒阎罗!”
尸体口中流涎,闻之有刺鼻的杏仁味,尸斑呈鲜红色,眼睑等皮肤黏膜亦成红色,此乃氰化物中毒之征!
氰化物会造成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故尸斑呈鲜红色。暮青当初在汴河城义庄里看验父尸时,因她到时,人已死了四五日,尸体已腐,因此只闻见了尸身口中的杏仁气味,尸斑颜色却不新鲜了。而步惜晟刚死,尸体还新鲜着,身中何毒一眼就能验得出来!
可是,她查的是相府别院的湖底藏尸案,此案与假勒丹神官一案应该是一个幕后真凶所为,事关通敌卖国惊天阴谋,怎会又涉及到了毒阎罗?w.xqqs⑧.coΜ
毒阎罗是大半年前毒死她爹的毒,今夜又出现在了步惜晟身上,这两件事可有何关联?
“我去前院!”暮青转身便往书房外去,刚走到房门口,迎头就撞上了元修。
元修扶住暮青道:“别去前院了,正乱着呢!那十来个下人,废了五个,命虽能保住,这辈子也下不了地了。剩下的几个伤势也不轻,有俩丫头寻死觅活,我让人打晕了,正命人看着呢。巫瑾还在施药救人,盛京府衙的人来了,也聚在前院儿呢。你把恒王妃给吓跑了,恒王府待会儿恐会来人闹腾,我已调了亲兵来将宣武将军府给围了,你放心查案,旁事勿理!今夜宫里或相府若是来人,我应付!”
元修进门便将前院的事说了,而后才注意到暮青行色匆匆,不由问道:“何事急匆匆的要去前院?”
她向来冷静自持,少有这般心急的时候。
“步惜晟所服之毒有异!我怀疑是巫瑾多年前所丢的毒。”暮青从元修怀里退出来,没看身后的步惜欢,此话她说了一半留了一半,没对元修提此毒与她爹的死有关。
暮青不说这些,一是因元敏是她的杀父仇人,对元修来说,一方是他的战友和救命恩人,一方是他的至亲姑母,她说了只会徒增他的矛盾苦痛,二是因她对凶手的用意深有怀疑。
“巫瑾的府上曾有毒药被盗?”元修不知此事,但也不奇怪巫瑾会将这些事告诉暮青。他看得出来巫瑾将她当成同道中人,而她又对医术毒术甚感兴趣,两人曾在相府别院的诗会上独处过一回,那时提起了此事一点都不奇怪。比起此事,元修有更想问的,“我接到消息称步惜晟服毒自尽,你可验过尸了?”
“刚验过,此毒名为毒阎罗,乃是巫瑾年少时所制,五年前京中传入时疫,王府里收治了不少百姓,时疫过后发现府里少了些毒药,其中有一瓶便是毒阎罗。此毒有极强的杏仁味,如若不是自尽,则只能下在杏仁食物里,否则极容易被发现。”
元修闻言看了眼步惜晟的书桌,见那些粥点里有盘杏仁糕,不由蹙眉问道:“你的意思是,他并非服毒自尽,而是有人将毒下在了杏仁糕里?”
“难说,除非能证明这杏仁糕里有毒。”暮青走回桌前,拿起了一块杏仁糕,这杏仁糕做成了杏花模样,上头点缀着些红豆,闻之奶香豆香甚是诱人,但仍遮不住浓郁的杏仁气味。
步惜晟若有自尽之心,应该不会将毒下在食物里,可这杏仁糕确实闻着很可疑。
“想知道有毒无毒还不简单?”元修望向门外,吩咐亲兵道,“去抓只野猫来!”
暮青一听便知道他想拿猫试毒,皱眉问:“猫跟你有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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