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国大人既然应了,那本王可就挑人了。”呼延昊道。
“哦?”元相国一愣,和亲乃是大事,本该由朝廷挑选合适的女子,但听呼延昊的意思,莫非是心中已有人选?
呼延昊咧嘴一笑,目光越过金殿上的百官,停在了那清冷的人身上,抬手,一指!
“本王要她!”
呼延昊指向暮青,百官回首,瞠目静默。
江、江北水师都督?!
和亲?!
荒唐!
倒没瞧出来!
此乃和亲,岂是儿戏?再说了,周二蛋一无美公子之貌,二无侍奉人的性情,他和亲?他到了关外把狄部的人马牛羊全都破腹剖心还差不多!
百官目光如针,暮青抿唇如刀。
呼延昊见她如此,恣意一笑,只觉痛快!自从遇见她,他从未赢过,今日总算赢了一回!她也有怕的时候?
暮青没想到呼延昊会提出和亲,她的身份有被当殿揭穿之险,不由袖口微垂,解剖刀悄然入掌。
怕也无用,只能自救!
她默不作声的盯着呼延昊的前胸,优势、劣势顷刻分析完毕!
她有劣势——呼延昊身手不俗,致命大穴很难击中,且当殿斗武必将引来侍卫。
她亦有优势——元修已怒,杀机正露,而她有七把刀,必有机会当殿击中呼延昊!
若呼延昊再敢胡言,她便杀他个神志不清、半身不遂、后半生不能自理!
暮青和呼延昊对视的时辰说则长时则短,也就转瞬的工夫,御座之上忽然传来一道微凉的声音,“哦?狄王想聘英睿和亲?”
步惜欢嘴边噙着笑,那神情竟有几分兴味,似不经意间遥遥望了暮青一眼,那一眼,仿佛隔着山海万里,无声对她道——稍安。
暮青见了,心中忽定,她不知步惜欢会如何与呼延昊周旋,只是信任。她悄无声息地收了刀,他让她稍安,她就稍安,且看今日会如何!
步惜欢不着痕迹地瞥了眼暮青的衣袖,眸中隐有笑意,那笑意待看向呼延昊时便凉了。呼延昊欲答,步惜欢慢悠悠抬手阻了他,问:“狄王想聘的是英睿,还是桑卓神使?”
此言一出,金銮殿上百官心里一跳!
原来如此!
原以为狄王好此风,竟是打的这个主意!
当初宫宴上多杰中毒险死,将他从鬼门关救回来的人是周二蛋,草原五胡信奉桑卓女神,将此事引为神迹降临,从此就将周二蛋当成了他们的神使。
大兴的武将竟被当成是异族的神使,说来荒唐,但草原五胡世代信奉此神,身边有神使辅佐的王,在草原上还不一呼百应,大业指日可期?
满朝文武了然之际,不由心生惊意。原以为圣上好此风,自己宠妃成群,才不觉得狄王和亲有何不妥,没想到他是看穿了此事。此事当初在宫宴上听到,许多人都当做笑话一听了之,事过两月有余,谁还记得当初勒丹人这句话?不过一件小事,圣上不仅记着,还看穿了狄王的心思,这洞若观火之能怎能不叫人心惊?Χqx八.còΜ
元相国看向御座,眼神意味不明。
呼延昊亦玩味的一笑,他与元修在边关争斗了十年,一直将其视为对手,倒没想到,大兴皇帝也非平庸之辈。
这时,勒丹、乌那、戎人和月氏四部果然不干了。
“大兴皇帝陛下!”勒丹的金刚多杰操着一口蹩脚的大兴话道,“我以勒丹金刚之名,请求你不要听从女奴之子的话!英睿都督是我们草原尊贵的桑卓神使,草原儿女绝不会利用桑卓神使一统草原!女奴之子是在亵渎神使!”
呼延昊一听女奴二字,脸上玩味的笑容顿时淡了下来,他转头看向多杰,耳上戴着的鹰环上镶着红宝石的鹰眼闪过血光,杀意冷嗜。
多杰却不惧,他将右掌紧紧贴在心口,向暮青深深躬身,面色虔诚,“英睿都督,我以勒丹金刚之名邀请你来草原,我们勒丹部族的百姓一定会像敬爱天鹰大神一样敬爱你。”
“我们戎人部族也一样。”
“我们乌那……”
“我们月氏……”
一时间,暮青成了五胡部族争抢的香饽饽,本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居然还有人当殿争抢,满朝文武顿觉崩溃。
周二蛋有何好的?贱籍出身、其貌不扬、口舌毒辣、性情冷硬,还干过当堂剖尸的不道之事,细细一数,此人真是满身缺点,胡人的眼光真叫人难以恭维。
不过,有人细一想,和亲虽乃荒唐之事,古来未有,但能把那活阎王发配到关外去也不错,至少日后朝中文武不必再受他的惊吓和闲气了。
几个这样想的朝臣心生喜意,腹中急急忙忙编排出了无论儿郎女子皆可为了家国大义牺牲的高尚之言,随后便要出列谏言,促成这桩荒唐的和亲。
却在这时,暮青开了口,“我是不会跟你们出关去草原的。”
“为何?”多杰不解,“我们草原的儿女会像敬爱天鹰大神一样的敬爱神使的。”
“因为,我是大兴人。”金殿之上,少年负手答道,话简情义深。
她是一抹异世之魂,爹在世时,她的心里有家无国,这皇权至上的封建王朝从未让她有过归属感。可这大半年的时日,她西北从军披甲还朝,生活里多了生死与共的战友、风雨同舟的至爱、辅佐守护的部下,她不再是孤身一人,这渐生的归宿之感让她想要将自己当成大兴人,哪怕这王朝腐朽不堪,她也想将其当成她的国家,守护它,望它吏治清明繁荣久长。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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