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着都是元党。”步惜欢一笑。
“那暗地里呢?”暮青挑眉问。
话音刚落,花厅外一人从梨树后忽然现身,跪在树影里道:“回主子,密信已送出,八百里加急,三日到西北!”
步惜欢闻言,缓步走到花厅门口,负手远望,淡声道:“传令下去,今日起日夜监视相府、晋王府、御医院提点府。”
“是!”月杀起身,垂首而退,退到树后身影一虚,悄无声息地不见了。
夜风萧萧,唯见枝头轻动,暮青望着步惜欢的背影,见他负手望月,声音淡如夜风,“御药局的院判是御医院提点的得意门生,御医院的老提点姓马,乃元广的原配马氏之父。新卫尉的嫡妻是马氏之妹,而新外城守尉姓田,我刚登基时,觊觎帝位的不少,元广曾当街遭到刺杀,当时救了他的正是田老将军,而田老将军身受重伤,拼尽医术将他从鬼门关救回来的人正是御医院的老提点。新外城守尉是田老将军之子,此人是个孝子。”
暮青的心顿时沉了下去,许久之后,道出一个人名,“……元谦。”
步惜欢转身望向暮青,“元广成亲之时,老国公尚且赋闲不问朝政,为其议亲时便定了御医院提点府里的嫡小姐。马氏体弱,婚后多年才得一子,她临盆当晚就死了。元谦本是嫡子,但其外祖家在朝中不过正五品,继母华氏乃郡主之身,其子元修贵为嫡子,元谦便成了庶子。他身子弱,不曾出仕,亦不常出府,只好结交才子吟诗弄墨,正值而立之年。”
她曾推测幕后之人身怀武艺,年纪在二十五到三十岁间,其母常年卧病,他对母亲有很深的感情,且对元家心怀怨恨。
马氏死得早,元谦对她应该没有印象,但他本是嫡子,却成了庶子,相府里三子四女,个个有母亲,唯独他没有,难免不会思念生母,对元家心生怨恨。
如今唯有身怀武艺一事不知真假。
“元谦身子弱,多半不是真的。”巫瑾道。
元谦的外公是御医院提点,老提点是元广的岳丈,元广想必也很放心将为元谦诊病调理之事交给他。这些年来,元谦请医问药都由御医院管着,他有疾无疾,自是由御医院说了算。
“想知道他有疾无疾很容易,本王为其诊脉一回便可知晓,只是此人隐藏太深,即便诊出他身子无恙,也无铁证证明他便是幕后之人。他在名分上虽是庶子,但到底是原配所出。若无铁证,元广未必轻信。”
“他不信你我,总该信元修,密信已加急送往西北,元修收到信后必会肃清内奸,严加审问。”
“等西北的消息?”巫瑾很不赞成。
“不等!等则生变!”步惜欢道,从盛京到西北,密信一去一回要六日,再算上元修那边肃清内奸及审问的日子,说不定要等上十日。伏杀事败,幕后之人必能料到身份会暴露,等这十日变数太大,不等!
“揭发宜从速,不如今夜!”步惜欢看向暮青。
今夜揭发此事,元广不信也会将元谦严密看管起来,先控制住元谦,再等西北的消息,如此才能少些变数。
暮青从得知幕后之人后就没再说过话,见步惜欢看向她,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有两件事需要准备。魏卓之去将梁俊的友人秘密带来,大哥帮我做件事。”
她走到巫瑾身边附耳一说,巫瑾笑道:“好。”
步惜欢和魏卓之的耳力很好,暮青的声音虽小,两人却都听得清楚。
魏卓之摸着肚子站起身来,叹道:“唉!本来打算尝尝都督府里的饭菜,看来是没这口福了,本公子可真是少主的身子跑腿的命。”
巫瑾也起身道:“妹妹府里的饭菜只能改日再尝了,大哥先回府准备。”
暮青亲自将两人送出了府去,回来后与步惜欢一道回了阁楼。
饭菜送来后,步惜欢盛了碗清炖乌鸡汤推到暮青面前,慢声说道:“暖暖身子。”w.xqqs⑧.coΜ
“嗯。”暮青端起碗来便喝,一句别的话也没。
步惜欢叹道:“担心元修难以接受?”
暮青将碗放下,眉心里添了忧色,“元修很尊敬他。”
她没见过元谦,但印象很深,因为元修时常提起他,曾不止一次地说过,想带她见见元谦。元家有三子四女,元谦排行老五,元修却称他为大哥,在他心里,元谦是相府的嫡子,是他的兄长。
“元修并不了解他。”步惜欢夹了颗红梅鸽蛋放进暮青碗里,杨氏以为魏卓之和巫瑾也在府中用膳,因而做了不少菜,有些菜性寒,不适合她这日子里吃,他便挑些她能吃的夹去她碗里,边布菜边说道,“夜长梦多,此事不宜等。明日你要上早朝,上回没验你的身,元敏并未全然释疑,你进宫尚有险,不如今夜动手,元家经历这番大动才会无心理会你。”
暮青懂得此理,因此刚才在花厅里才让魏卓之和巫瑾急办那两件事。她不往盘子里动筷,只吃着步惜欢布的菜,道:“当年和这些日子以来的事都与元谦有关,证据确凿,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与晋王府有关。”
晋王府即是当今五王爷府,步惜欢的五伯府上。
岭南山中的杀手组织是当初青蟒帮的余孽成立的,只与元谦有关系,并不能因其建在岭南就硬说与岭南王有关。
“元谦常年装病,出府不易,谁助他私通勒丹,谁助他勾结的青蟒帮?他外祖家虽可助他,但想让江湖匪类忠心于他甚至愿为死士,可不那么容易。当初官府清剿匪帮,青蟒帮的余孽逃散后是如何在各地建立分舵训练死士的?元谦身在相府,这些年来组织里的秘密行动,他是如何运筹帷幄的?他再聪明,凭一人之力也难以成事。我那五伯困于盛京,岭南王被迫听命于元家,元家里有人心存反意,他自然乐意相助。你审那些杀手时,他们声称自己是主公豢养的死士,那么何人是他们的主公?元谦?我倒觉得,我那五伯乃皇族血脉,主公之称,他用着才符合常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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