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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1章 毒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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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青正想着,忽见巫瑾手腕上有一物在蠕动!

  巫瑾的衣袖宽大,暮青本不该看见他的手腕,奈何刚才她因关切而扯住了他的衣袖,使他露了半截手腕。那蠕动之物在皮下,沿着经脉一游便不见了,来去之快,暮青看得心惊。

  巫瑾说过,他不懂武艺,但他用蛊,莫非他体内养着蛊虫?

  巫瑾看见暮青的神色,眼帘一垂,手轻轻一拂,便将衣袖拂下遮住了手腕,浅浅笑道:“无妨,药蛊罢了,食的便是百毒。”

  此事巫瑾显然不愿多说,拂下袖子后,他便说起了暮青拿来的药粉,“此药简单,不过是软筋散配了些蒙汗药。”

  “即是说,此药很好配制?”

  “也不是。此中有味药,名为秋水莲,形似睡莲,却全株含毒,尤以其种为甚,服之可见乏力、虚脱、昏迷之症,但此莲剧毒,量稍多便可致人窒息而亡,因此此药绝非得了软筋散和蒙汗药便可混之而成的,配制此药之人必是懂得毒理的。”

  “那盛京城里能配制出药的人可多?”

  巫瑾想了会儿,道:“软筋散在江湖上用的多,盛京城里的药铺里多是按方抓药的郎中,懂得药理,毒理未必知之甚深。御医院里倒是有一人擅毒,此人是御医院御药局的院判,姓周名鸿禄,他喜欢钻研毒理,常给外城的一家药铺配制走江湖用的毒药和解药。那家药铺名叫和安堂,与一些走南闯北的镖局有生意上的往来,听说周鸿禄给和安堂配制毒药不要银钱,只要镖局带回来的奇毒亦或稀有药材,可谓毒痴,痴于制毒,亦痴于解毒。”

  暮青听了并不意外,巫瑾虽然看起来两耳不闻天下事,但他既然与步惜欢暗中结盟,自然是有归国之心。表面上他一心钻研医术,其实对盛京城里的人事了若指掌,毕竟他来盛京近二十年了。

  “那朝中各府的府医呢?”

  “府医是郎中,入府前多会经过严查,擅毒者进不得府中。究其原因,深宅内院的争斗你也知道。”

  暮青却并不认为如此便可排除府医制毒的嫌疑,兴许入府前隐瞒了擅毒之事呢?

  “大哥时常出入朝臣府邸,可知有熟知毒理的府医?”

  巫瑾却笑了笑,他可不常出入朝臣府邸,只是除夕那夜宫宴上,她的救人之法让他觉得闻所未闻,为求与她相见去了趟相府别院,随后去了几次都督府,从此对她有求必应,她何处需要他,他必到罢了。

  这些事她不必知道,他也没打算让她知道。

  巫瑾笑着摇头,看起来是真的不知。

  如此,暮青只好先查和春堂。她将帕子收了起来,起身道:“月杀在前头等着,我差他去查和春堂。”

  却听巫瑾道:“何需如此麻烦?你且在此等着,我差人去请周院判来一趟就是了。如若是他,那再省事不过,如若不是,你也可问问他府医之事,对那些人,他比我熟。”

  暮青诧异,回身问:“大哥跟周院判很熟?”

  “不是很熟,但我若请他,他必来。”巫瑾几不可察地蹙了蹙眉,听语气有些不喜,“那毒痴痴于制毒解毒,天下之毒,我这药庐里最多,他起初常来拜访,奈何人老眼花,天赋也不高,常糟蹋我的药草,我便不许他常来,三个月只许来一次。”

  “……”这叫不是很熟?

  巫瑾表面上待人和善,实则极难深交,能让他毒舌人老眼花天赋不高,且嫌弃糟蹋药草的人,必定是熟人了。暮青原以为周鸿禄是个心术不正之人,没想到并非如此,她难得对一人生了好奇之心,因此便没拒绝,由瑾王府的人去周府请人了。

  下人奉命而去之后,巫瑾道:“原以为你是来看我的,闹了半天是无事不登门。”

  暮青汗颜,“我一回来,城中就有案子,不然是该来看大哥的。”

  “既如此,中午留在府里陪大哥用膳如何?”巫瑾的笑意深了几许。

  暮青自然看得出他半分未恼,不过是借故留她吃饭罢了,于是便点了头,“好。”

  不过是吃顿饭,巫瑾却很开怀,说府里的厨子前些日子学做了江南菜,今日正好做来让她尝尝手艺,于是亲自去吩咐了。

  暮青在竹庐里等着,闲来无事,便跟庐外侍候的小童要了笔墨纸砚来,到了书桌上执笔画图。她有些过意不去,当初答应巫瑾有空就来王府说医论道,结果她总是忙得闲不下来,如今两人义结金兰,她是该尽些心。

  她画的是人体解剖图,将肌肉、血管、脏器分开来画,这并非一日之间便能画得完的,因此她决定今日先画全身图,改日来时再画头颈、四肢、躯干及各脏器的图。

  她全神贯注,巫瑾回来时竟没发现,待搁笔时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人,见男子眸中露出叹色,她道:“全套的人体解剖图多且细致,我一日之间画不完,待日后来了再画。”

  “好。”巫瑾只应了一字,眸光却皎如明月,温柔至和。

  “什么时辰了?周院判可来了?”暮青这才想起此事来。

  “快午时了,人来了一会儿了,我让他等在花厅。”

  暮青这才知道不觉间竟已过了一个时辰,她匆匆去了花厅,远远的便望见一位老者正在花厅里负手溜达,老者褐袍白须,年过花甲,身形精瘦略显佝偻,实不像官威深重的朝臣。m2.Χχδ捌.ōm

  老者一抬头瞧见暮青和巫瑾一前一后走来,健步出了花厅,经过暮青身旁时停也没停,直冲巫瑾而去,“王爷把老朽唤来,又不许进药园子,究竟有何事?”

  巫瑾拂了拂袖,面色淡然疏离,看向暮青时目光才暖了些,“英睿都督在城中查案,得一药粉,你瞧瞧可是你所配制?如若不是,城中还有何人能配此药?”

  老者回身,将暮青上下一打量,问:“你就是那个为侯爷剖心取刀的英睿都督?”

  暮青施礼道:“正是,见过周院判。”

  老者摆摆手,看起来对她不感兴趣,巫瑾说他是毒痴,果然此人只对与毒有关之事感兴趣。

  暮青从怀中拿出帕子来,投其所好,“这里有包药粉,还望周院判看看。”

  却没想到老者见暮青有求于他,竟露出几分狡猾的神色,回身跟巫瑾讨价还价,“看看也行,王爷的药园子借我用一日。”

  巫瑾不言,眸光浅凉。

  “半日!”

  “一个时辰!”

  “那一会儿让老夫进去走走,挑几样药草总行了吧?”

  巫瑾拂袖进了花厅,“我看你日后是不想来了。”

  “别别别!”老者急得直跺脚,对着巫瑾的背影喊道,“老夫看还不行?”

  那头儿喊罢,老者回头便抢了暮青手里的帕子,健步进了花厅,打开看了眼便往桌上一放,“没错,这是出自老夫之手!”

  暮青进得花厅来,听闻此言面色一沉,“周院判只看了一眼就能如此肯定?”

  老者听了,以为暮青看不起他,拿起帕子来便给她看,“都督一看就知不懂毒理,此药是致人体软昏睡吧?其中有味秋水莲,老夫以其花瓣入药,得此药色。瞧这药色就知出自老夫之手,多一钱则致人死命,少一钱则不能将人立刻放倒。这盛京城里能将杀人之药草用得如此炉火纯青的,只有两人——王爷和老夫!”

  瑾王爷嫌配制此药太简单,不屑出手,盛京城里也就只有他能配得出来。

  老者洋洋得意,暮青却目光冷寒,问:“这一个月来,盛京城里连发四案,凶手皆是以此药作案,周院判既知此药致人体软昏睡,难道就没有怀疑过此药出自你手?”

  老者愣了愣,“连发四案?什么案子?”

  暮青:“……”

  满盛京城都知道的事,他竟然不知?

  暮青见其神色并无作假,不由无语。这周鸿禄莫非真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埋头制毒解毒?

  巫瑾眸中隐有笑意,提醒暮青:“他是毒痴。”

  一生专于一事,谓之痴。

  周鸿禄本是江湖游医,先帝当年曾微服下江南,途中遇刺中了毒箭,正遇上周鸿禄,他为先帝解了毒,先帝念之救命之恩,又忧心御医院中没有解毒圣手,于是便下旨硬将他留在了御医院中奉职,他虽是御药局的院判,但其实管着御药的差事都是御药局的属官们在做,他只专于钻研毒理,平日里也不出诊,唯有宫里亦或朝臣府里有人中毒,才会请他去。

  周鸿禄一生未娶,无妻无子,性情怪癖,在朝中人缘不佳,许多人担心他在宫药中下毒,奈何他对先帝有救命之恩,手中有先帝赏赐的御用腰牌,朝中早就将其赶出御医院了。

  “此药老夫配制了不少,都是和安堂要的。这家药铺与镖局有生意往来,镖局走镖时常遇匪,这药带在身上好用得紧。他们只要把秋水莲拿来,老夫就给他们配药,报酬是秋水莲的莲子要留给老夫自用。”周鸿禄道。

  暮青皱了皱眉,镖局?

  那凶手会武艺,轻功不低,会不会是镖局之人?

  思及此事,暮青当即便起身往外走,寻月杀传信给盛京府,立即查察此事!

  但暮青却没在王府里找见月杀,她问过门童后才得知,月杀出了府,去了乌竹林里。月杀护卫在她身边,如无要紧之事绝不会离开,暮青觉出有事,便也出府去了林中。

  她在林中寻见月杀时,他正看密信。

  “何事?”暮青问。

  月杀回身,脸色难看,直接把密信递给了她。

  暮青低头一看,面色顿寒。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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