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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我该先缝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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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衙役速速清洗洒扫了门外,不管那扶着门框瘫软在地的文官,纷纷避去远处了。老仵作在堂上等着填尸单,却避无可避,只得强忍着。而堂上正强忍着的还有元相国和林孟。

  百官不敢看的可以不看,元相国身为百官之首,却要端着相国威仪,即便不看,也不能露出怯意,哪怕胸中翻搅,极欲作呕,也要在人前强忍着。

  林孟只觉得自己倒霉,身为刑曹尚书,今日坐在这大堂高处,视野最佳,不想看就只能以手扶额,以袖遮着视线。

  但看不见,却能听得见。

  只听暮青道:“死者的脏器还算新鲜,组织看起来挺正常。”

  此言一出,文官袖口一抖,武官纷纷侧目。

  新鲜……

  这什么词儿!

  林孟以手扶额,听闻这话一栽,险些磕在桌上。这一栽,他眼前没了遮挡,不经意间瞄见堂下景象,惊得倒吸一口气!

  只见暮青这会儿将尸体的胸肋都拿开了,五脏直入眼帘,景象触目惊心。更惊心的是暮青的举动,她将手伸向死者的心,小刀割了几下,一颗心就被她取下拿在了手上。

  林孟惊得眼神发直,惊到极致,人已傻愣般忘了转开目光,桌案下腿脚发颤,颤得椅子砰砰响。

  元相国听见这声响,皱眉瞪向林孟,见他眼神直勾勾的,似惊惧已极,便不由忍不住瞥了暮青一眼。一看之下,手一抖,手中茶盏啪一声碎在了地上!

  偏堂帘内,步惜欢低头沉沉笑起,那笑声低沉,让人想起夜风吹过湖心,涟漪动人,又想起春风拂过柳枝,缠缠绵绵。

  但此情此景——大堂上一具被开膛破肚剔肉除骨的死尸,一名手拿人心的少年,再听着帘后传来的低笑声,百官的脸色真称得上是丰富多彩,只觉这情形诡异得让人毛发直竖。

  今儿是得罪了哪路神仙,要在这刑曹大堂上遭这等罪!

  这少年十日没上朝,一来就行如此惊世骇俗之举,还不如天天都上朝!

  暮青拿着那人心瞧了会儿,挑了把尖头的刀在那心脏上切了个十字刀,随后道:“拿镊子来。”

  哪有人敢动?

  元修转身便往外走,走到门口回头问那老仵作,“何处找镊子?”

  那老仵作颤巍巍的,笔都拿不稳了,声音更颤,“前前前、前堂……偏院杂房。”

  话没说完,元修便往前院去了,他耳力甚佳,边走边就听见了后头说偏院杂房,于是去了前院,寻了个衙役到杂房取了镊子,来回也就一会儿工夫,镊子交给暮青后,只见她转了个身,将手中心脏对准了院外的光亮,拿镊子伸进了那切出的十字刀口里。

  元修凝眸屏息,只见暮青的手一顿,似镊住了什么,随后慢慢将镊子拿了出来!

  只见那镊子夹着一根长针,针有两寸长,粗比大号的绣花针。

  暮青一笑,“嗯,死因找到了。”

  死因?

  一听这话,那些一直没敢看验尸过程的文官纷纷望来,一见地上尸体的惨象,有几人两眼一翻,咚咚晕倒在地,也有些人看见暮青手里拿着的镊子上的长针,被这景象惊得转移了注意力,一时忘记了地上被剖的尸体和暮青手中还拿着颗人心的恐怖景象。

  “人是被这长针射入心脉而死?”元修问,针是常见的江湖暗器,高手飞针杀人并不难。

  “是的,这针就是凶器。”暮青一手举着镊子,一手将心脏还了回去。

“你怎知这心里有根针?”元修不解,刚才她验尸,他眼都没眨过,全程他看得清楚,记得也清楚。她将胸腹剖开后,没有动其他脏器,毫不犹豫地将心拿了出来,且十字刀一切下去,这根针就找到了,这说明她早就知道人是被飞针所杀!仟仟尛哾  可她是怎么知道的?

  “还记得在西北大将军府里验尸那回,我说过什么吗?尸骨会说话,世间有天理,天理昭彰,永不磨灭!”暮青放下镊子和长针,将死者所穿的衣袍拿了起来。那衣袍是件白色的中衣,她将那中衣一展,道,“世上没有完美的罪案,只要认真听,总能听懂死者的喃喃细语。这个人,他的尸体说他是猝死,但他用他的衣袍告诉了我,他是被人所害。”

  暮青将那件中衣对着院外的光,问:“看见什么了吗?”

  元修皱眉细瞧,见暮青眸若星子,指向那衣衫上的一个小黑点儿,“这是血,针入肉后,出的血沾在了衣衫上,干了之后留下的。”

  元修目光一变!

  暮青将那衣衫往尸体上一搭,指着那血点儿,未说话,意已明!

  那血点儿,正在心口处!

  那白衫搭在尸体上,把那开膛破肚的惨象遮了,百官这才敢凝神细瞧。

  只见衣衫心口处的血点比红豆粒小得多,眼稍花些的都瞧不太清楚,真不知这血点儿是如何被注意到的。

  “拿块白布来。”暮青对堂外的衙役道,那衙役不知她要白布何用,但还是从命行事了。半晌后,衙役捧了块布回来,暮青将白衫拿起,把刚要来的白布盖在了尸体上。

  这白衫是重要的物证,她不想开膛破肚的尸体弄脏物证,因此只能要块新布盖着尸体。她接下来要说案,可不想百官避着尸体不看,所以只好要块布来把开膛之处盖住。

  “证据往往在细微处!”暮青将尸体盖住后,便将那白衫展开,看着那血点儿道,“验尸不是只验尸体,死者的衣物及随身携带之物上都可能有破案的证据。我数日前去义庄验尸,为死者宽衣时就看见这血点儿了。当时人已死了六七个时辰,胸前密布尸斑,颜色紫红,正巧遮了胸口处细如针孔的伤痕,因此很难验出,但衣衫上仍然留下了罪证,只要心细,不难发现。”

  心细,这话说得容易。

  这少年胆大,大到敢剖尸取心,但也心细,细到连衣衫上针眼儿般的血点儿都能发现。

  如此胆大心细者,世间能有几人?

  元修总算是知道暮青今日为何非要剖尸了,人被飞针所杀,针在心内,不剖尸取心便难见真相。如果她一开始便向百官指出这衣衫上的血点儿,告诉他们奉县知县的心里扎着根针,想必他们定不将这血点儿当回事,到时人人质疑,你一言我一语,还不知要吵吵到何时。她不提证据,先取凶器,百官见了那针,回头再看那衣衫上的证据便会哑口无言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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