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他是恒王的长子,哪怕是庶出,他也是名副其实的长子。当今亲王里,五王爷膝下只有公主一人,而先帝的其他皇子及其血脉都已不在了,步惜晟在这一辈的皇室宗亲子弟里是最年长的,他为何要写下‘嫡长’二字?”
“其三:这封遗书的开头没有称呼,没有言明是留给谁的,从后半段的嫡妻的交代来看,很像是写给妻子的,可是遗书的落款写的却是‘不孝子晟’,读起来甚是古怪。”
“不要说这些是因他的情绪而写错的,先看看这封遗书通篇的墨迹再说话。步惜晟的字很端正,蘸墨饱满,其中有几个字的墨迹甚至过于饱满,险些就要糊了。我听说他自幼习武,多年来未曾荒废,说明他是个坚毅律己之人,这样的人会允许留在世间的最后一封信出现这等瑕疵?不要说是情绪所致,且看这几个字——高堂、嫡长、不孝子!步惜晟是个聪明人,聪明到明明是自杀,却处处留下疑点给人查。一个将死之人,在死前能布下如此多的线索,心理承受能力必是强大的,因此我不信他会被情绪压垮,别的字都干干净净,偏偏在这三个词上出现积墨。因此,我更倾向于这是他故意而为的。”
“先说高堂,这高堂指的应是恒王和恒王继妃,恒王也倒罢了,继王妃宋氏跋扈狠毒,必非善待庶子之人,步惜晟为何要提她?”
“再说嫡长,且不提长字,只说嫡。那日我请步惜晟到都督府问话,步惜尘与他同行,我观二人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甚至步惜晟心里是憎恨这个嫡出的弟弟的,那这封遗书里又为何提到他?”
“更耐人寻味是不孝子,我听说步惜晟是孝子,他的生母是歌姬出身,早年失宠,卧病在床,他成亲后谋了个宣武将军的闲差,随后便求了王府的恩准将生母接进了将军府亲自赡养。老母尚在,儿乃孝子,为何寻死?”
“他是被人逼着自尽的,他不甘心,所以才留下了这些!”暮青一抖手里的遗书和那瓶毒阎罗,“那逼死他的人定是抓了他的软肋,我且不说这软肋是什么,只说那逼死他的人。步惜晟是前天午后来的都督府,那时他的神态看起来并无异常,而今晚亥时他就死了,说明他的心态变化发生在前天下午从都督府离开后到今晚之前,考虑到他计划留下这些线索是需要时间周密思考的,他的心态变化时间还可以再提前一点儿,即前天下午从都督府离开后到今天中午之前!这段时间里,他到过何处,见过何人,那人便极有可能是逼死他的凶手!”
暮青将遗书往桌上堆着的书上一放,将毒阎罗往上一压——说完了!
书房里如同往常一样,人皆静默,半晌无声。
元修习惯了,只摇头一笑,喟叹无言。
步惜欢微微低头,掩了眸底的赞色,至此他已觉得今夜赶不及回内务府总管府也不算坏事了,若非如此,他还听不见这一番推论。往常总是元修陪她查案,隐卫回禀消息给他,他只能听个结果,却难知其过程精彩,今夜也算是如了愿。
高氏反应最迟,她瞠目结舌地望着暮青,难以置信。夫君的遗书放在信封里,小厮发现夫君身亡后便急忙将她请来,她是第一个看这封遗书的人,当时心里也有过古怪之感,但因悲痛,未曾多想,如今听这少年一样一样说来,仿佛一一解了她心头的迷雾,觉得豁然开朗!m.qxseω.cοΜ
可是,这少年看信的时辰极短,前后也就半盏茶的工夫,竟然就能将这信上的疑点说出这么多来,若非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实难相信世间有如此头脑聪慧之人!
“在我说的时间里,你夫君去过何处,见过何人,你可知道?”暮青问。
高氏听见暮青问话,这才回过神来,先前的成见已尽数散了,语气不见了尖锐,反多了些敬意,“妾身一介内院妇人,从不过问夫君在外头的事,但却知道这些日子世子常来府中,夫君也常陪世子出去。”
话说到此处,高氏的脸色忽白,惶然问:“都督之意是,逼死妾身夫君的人是、是……”
元修沉声问:“你说步惜尘?”
“没有证据,只能说他有嫌疑。”暮青打断他们两人的猜测,其实,从遗书里的“高堂”和“嫡长”四字里,她就知道步惜尘有嫌疑,因此先前才陷入了纠结矛盾之中,不知该不该说。
步惜晟在这节骨眼儿上服毒自尽,很难不被人怀疑与通敌卖国之事有关,到时不但宣武将军府有灭顶之灾,还会牵连恒王府,牵连步惜欢!步惜欢在朝中本就艰难,恒王府里的子弟再牵扯进通敌之事里,被御史言官扣一顶大帽下来,元党再借机煽风点火,足可把这火引到步惜欢身上,借机废帝亦非不能!
正因此,表面上看,步惜晟死了对恒王府不利,此事便不该与步惜尘有关,但步惜尘对步惜欢的敌意甚重,且心在御座,朝中如能借机废帝,他定是乐见其成的。
眼下元修没有称帝之心,他又在养伤期间,以元敏对他的疼爱,定不会在这时逆着他的意思,因此若这时元家废帝,必不会自立。那么废帝之后需有新帝,新帝必是步家子弟,而剩下的步家子弟里,嫡出的只有步惜尘一人!
步惜尘完全可以说,他杀步惜晟是因为发现他勾结外敌,此举是为保恒王府而大义灭亲,牺牲了步惜晟一家妻儿老小,倒可为他赚一个大义灭亲的美名!
暮青觉得,这事儿步惜尘干得出来。
步惜欢在深宫朝堂之间隐忍多年,这些江山权谋的诡秘杀机,他应该比她清楚,比她懂得更快,因此在看见那封遗书的时候,他才那副神情。
这世间有何事能比血脉至亲从身后刺来的剑更寒人的心?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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