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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无耻风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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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杨氏一惊,抬头问,“侯爷莫非染了风寒?”

  “咳!”元修应景儿地咳了声,道声无事便起身速速穿衣,那麻利劲儿比在军中穿衣都快。

  “辛苦了,下去吧。”暮青道。

  杨氏应是退下,出门前还古怪地瞧了元修一眼。

  门关上,元修已将衣袍穿好,暮青瞥了眼地上的绷带,道:“绷带还没绑。”

  元修飞快道:“不必了,回去还得换。”

  暮青看了元修一会儿,他的心思她早已知道,该说的都已说了,他是世间最优秀的儿郎,有他的尊严与骄傲,因此她不想再多言。

  元修养伤的时日尚短,白獭丝却已开始与他的肌肤血肉相融,看来此丝果真如巫瑾所言,乃世间至宝。

  这丝究竟是何来头?

  暮青心里想着白獭丝的事,饭吃得心不在焉,元修想着方才的事,也心不在焉,他仿佛还能感觉到她的手从他腋下穿过,一层一层地解开他的绷带,感觉到她呼气如羽,吐在他心口……

  那痛痒难耐之感又生了出来,冬末春初的夜里,他竟觉得热。

  元修呼地一声便站了起来,起身便往外走,暮青转头看向他,听他道:“快到服汤药的时辰了,我先回府,明日再来。”

  说罢,他便匆匆走了。

  暮青没往心里去,继续吃饭了。

  用过晚饭后她便回了后院阁楼,月杀门神似的立在门口,目光恨不得将她戳个洞,却一言不发。

  暮青见了挑了挑眉——这不符合月杀的一贯风格。

  他向来不喜她和元修走得近,今夜她与元修一起吃饭,月杀知道了此事,没道理不挤兑她几句。他一句话也不说,只用眼神表达愤怒是为何?

  她想这些不过是出于职业习惯,哪怕生活里一丁点儿的不同寻常,她都习惯推敲明白原因。这疑惑只是在脑中一掠的工夫,暮青已走到了廊下。刚要迈步到廊上,她忽然脚下一顿,想到什么似的倏地抬头望向二楼的窗子,随后疾步上了楼去。

  楼上点着灯烛,窗台几枝六瓣寒梅,榻里一人执书半卧。

  听见她蹬蹬蹬的上楼声,榻上之人淡淡抬眼,懒声斥道:“跑什么,也不嫌脚疼!身后有人撵你?”

  那脚步声顿歇,停了好一阵儿,再听见时声音已轻,听着有些蹑手蹑脚,但暮青上来时却面色如常,远远便问:“哪个郎中说你的身子能挪地儿?”

  步惜欢垂眸看书,凉凉道:“你的腿脚也不见得能出城,还不是到处跑了一天。”

  “跑了一天的是马,我是坐在马车里的人。”

  “马驮你上山了?”

  暮青不接话了,不是无话可接,只是觉得辩这些事甚为幼稚,辩了一句已经不像是她的智商会做的事了,再辩下去明早就傻到不能验骨查案了。

  她在榻旁坐下,先掠了眼男子的前额,见他额间无汗,这才暗舒一口气,目光一转,瞧见了他手上执着的书。远远看时,她以为是书,到了近处才看出那书上落着的是她的字——那是她的手札。

  她看书有写手札的习惯,写的多是心得,亦或是与验尸办案有关的灵感。她在古水县家中时,曾写了满满一书架的法医理论,纠察仵作验尸古法之错处,提写可行之法,想着的是若有一日被他人所阅,兴许世间会少些冤案。当初她离家时未带那些手札,前些时日读医书时想起还有许多没写,便寻了本子接着写了。

  步惜欢手里拿着的正是那才写了半本的手札。

  他偷偷摸摸挪到了她的都督府里养伤,还翻了她的书架,阅了她的手札。

  暮青不视手札为私物,她本就存着传世的心思,谁看都好,只是不愿步惜欢看,准确地说是不想他此时看——他此时该养伤!

  她抬手便要把手札拿回来,步惜欢似有所感,在她手到之前便将那手札放到了枕旁,抬眼看向了她。男子的眸里波澜不兴,半边华帐遮着烛光,目光有些深幽,喜怒难测,只听着声音是淡的,问:“晚膳用得可好?”

  暮青一听,不答反问:“你可用晚膳了?”

  她这蹩脚的转移话题的模样让他有些失笑,笑意到了唇边,那意味却看起来有些气恼。

  暮青见了便站起身来,“我去传膳!”

  步惜欢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这回是真有些恼了,“刚上来,就不能歇歇?真当自己的腿脚是铁打的,不知疼?”

  “你这几日都要在此养伤?”暮青没管腿脚的事,只问道。步惜欢伤得重,说话声音还很虚浮,他这般样子定是不能回宫的,他既然在瑾王府疗伤了三日,今日又来了都督府,想必宫里已经安排好了,她只问问他要在此住几日。

  “且住些日子,好些了再回宫。”步惜欢果然如此道。

  “那你等等,我去去就来。”暮青说完便下了楼去。

  她留了月杀守在阁楼外,将杨氏、韩其初、石大海和刘黑子都叫进了书房,道:“这几日,圣上微服出宫,会歇在都督府,你等需严守此事,不可泄露出去。此为将令,若有口风不严者,军法处置!可听清了?”

  步惜欢在都督府里住着,府里的人再少,此事怕也瞒不住。杨氏心细,而步惜欢要养伤,饭食需用清淡的,阁楼外需煎药,里头需熏松木香,这些事儿无论如何也瞒不住杨氏的。若是只告诉杨氏此事,不如将他们都叫到一起明说了,免得日后得知此事,以为她瞒着他们,心生芥蒂。ωw.Ε.℃ΟΜ

  四人颇感意外,圣上微服出宫,居然歇在都督府,刘黑子和石大海虽不熟政事,也觉得出暮青深得步惜欢的宠信了。韩其初对此却不意外,西北军抚恤银两一案,暮青已得罪了元相国,且她回朝这些日子以来,多半朝臣都被她得罪过,那些朝臣多是元党,她既然与元家势不两立,自然便是心存从龙之意。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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