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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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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珍珍父母的住处和康斯坦丁家距离很近,他顺路开车接她从中戏回去,把梁坤的黑色笔记本交给了她。

  “你是第一个看到他的人,他还说让我陪你看,因为这是个悲剧,怕你受不了。”康斯坦丁笑道。他不认为梁坤能写的很好,连他都知道华国有句俗话叫“万事开头难”。

  “真的?他自信到这个地步了,所以才没先给糖糖看?”徐珍珍没有立即看,把笔记本收到了挎包里。

  康斯坦丁点头:“我觉得他有点自大了。难道你相信他能写好吗?我长这么大也看过不少,中外的都有,还没见过什么悲剧能到需要两个人一起看的程度。”

  “我好奇心被勾起来了,吃了晚饭就看,争取今天看完,明天说说感想。”徐珍珍同意男友的观点,猜测会是比较俗套的,只希望不要太差。

  梁坤做的事太多了,天天练乐器,还和唐傿约会,他哪来那么多时间构思情节?

  不过既然是朋友写的送到了她这里,为了捧场她也会仔细阅读,提点意见。

  一家三口吃过晚饭,徐珍珍的父母就又去燕京电视台了,有点工作要处理。她想出去和朋友们一起住,与父母忙有关,三口人聚在一起时间不多。

  她回到了卧室,从包里拿出了梁坤的笔记本。

  翻开第一章,看到了题目《对不起我爱你》,明显是一部爱情。

  该不会是模仿《第一次亲密接触》的那种吧?

  徐珍珍看过不少爱情,模仿《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人特别多,火的就那一本。当时网恋比较新潮,开始和结局的plan写的比较优美,弥补了剧情的单薄。梁坤的文笔如何,她要看了才知道。

  看了几段,徐珍珍就被勾起了兴趣,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开篇并不是以目前流行的“第一人称”主角的视角来叙事,而是写燕京电视台做了一期节目,采访多年前被收养到澳洲的华人孤儿。

  第一个出镜的女人不会说国语,第二个男的对华国没好感,更厌恶抛弃自己的父母,表示会华语也不想说。

  第三个男人的年龄不好判断,长发烫过,是黑人风格的爆炸头,胡须也很长,不知多久没剪了。他穿着嘻哈服装,嚼着口香糖,睡眼惺忪一副痞子样。他说的话却截然不同,性格似乎有些阳光。

  “小时候的事我不记的了,听说我两岁被领养的。”

  “母语啊,我说的贼溜,是我女朋友教的。帅呆了,真败给你了,吃什么随便啊……你们知道随便是什么食物吗?”同样烫着爆炸头的女友闯入镜头喂了一声,他一把揽过对方,笑道:“这是我女朋友陆露。”

  “我能体谅我妈,她肯定是不得已的,哪有人会舍得遗弃亲生骨肉呢?这种事也是有可能的,比如说穷到家里没钱买奶粉了,至少要让小孩到有钱人家去过富裕的生活。”

  “我想要去找到我那可怜的妈,买漂亮的衣服送给她,请她吃牛排、三文鱼,给她买个大房子。妈,等我哦,我要让你以后享清福,再等我五年,五年就好了。”李杰对着镜头,伸出了五根手指。

  “这种文风,这种故事……他怎么想出来的?竟然是在外国开篇?”徐珍珍带着疑问看了下去。

  很快女主唐乐乐和女二号林文婷也出场了。乐乐是个傻白甜,林文婷是个明星,两人是闺蜜。林文婷让乐乐假装记者,帮她甩掉了正在交往的一个男明星。

  男二号刘念出场则是在家里洗澡,他坐在浴缸里和乐乐聊起了林文婷,希望她能帮他追到林文婷。他不把乐乐当外人,也不把她当女人,因为他们是青梅竹马,有些事早已养成了习惯。乐乐的表情却是尴尬的,她对刘念有特殊的感情。

  几个情节突出了主角们的性格,徐珍珍猜测,这会是一个三角恋甚至四角恋的故事。

  接下来的情节却完全出乎徐珍珍的预料。陆露和贫穷的李杰提出了分手,因为她要嫁给一个澳洲老男人杰森,还邀请李杰参加婚礼。她说自己这世上最喜欢的人就是李杰,但她喜欢杰森的钱胜过喜欢他。

  乐乐、刘念、林文婷三人一起到了澳洲,乐乐成了两人之间的电灯泡。

  乐乐在墨尔本傻乎乎的上了陌生人的车,遇到坏人被抢走了行礼箱。一无所有的她在最无助的时候遇到了因为女友背叛,失魂落魄的李杰……差点被李杰卖到夜总会去。

  李杰看到了乐乐的行李箱和护照后,又良心发现回去救她,带着她躲进小巷避开了追出来的黑社会。两个迷茫的人一起在户外待了一夜,早上李杰不告而别,帮乐乐拿回了行李箱和护照。

  之后李杰刮了胡子,以年轻英俊的面貌去参加陆露的婚礼,刚好有黑帮分子来刺杀杰森,李杰为了救陆露,在婚礼上不幸中枪。

  的所有情节都和徐珍珍之前想的不一样。

  男主活不久了?临死之前得到一大笔钱回去找自己的亲人?这是什么展开?

  之后男主发现生母刘云溪和弟弟刘念都是娱乐圈的明星,发誓要报复。徐珍珍惊呆了,她从来没看过这种,和市面上常见的爱情完全不同,这是写爱情的?这分明是男人复仇的故事啊?

  又过了两个小时,徐珍珍躺在床上用枕头蒙住了头,把笔记本扔在了一边。

  这特么还真是一部爱情,梁坤恐怕是疯了,他写的有毒。

  已经命不久矣的李杰和唐乐乐重逢后,竟然有许多有趣的互动情节。

  唐乐乐以为李杰是因为喜欢她,特意从澳洲回国找她的。为此他把自己收拾的干净利落,换了正常的衣服,人也变帅了。李杰的年龄一看就不大,她却习惯性的,傻傻的叫他“大叔”,因为在墨尔本时,她以为李杰年龄很大,一直是这么喊的。

  她对李杰说了很多傻话,一边头疼两人的关系,一边又有点开心有人喜欢自己。

  李杰觉得乐乐很傻,很容易吃亏上当,说她是石头脑袋。他不喜欢叫她的名字,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石头”。“大叔”和“石头”从称呼上就能看出两人关系不一般,互有好感。

  两人的一些情节堪称“高甜”。

  李杰请乐乐吃大餐,为了回礼,乐乐也想请他吃饭。李杰提议回租住的地方做饭吃,两人一起买菜做饭的情节很温馨。乐乐的手艺和大餐厅的美食没法比,李杰却吃的很幸福,因为很久没人给他做过饭了,他在澳洲基本都吃快餐。

  刘念和刘云溪跟随一个剧组到郊区拍戏,吃完饭时刘云溪不停的挑刺,不满环境。老板娘很泼辣把一个菜倒在了她身上,李杰顿时因为母亲受辱发怒了,砸了这家小饭店。

  剧组离开后,乐乐主动留下道歉,帮老板娘收拾好了饭店,因此错过了郊区最后一班公交车,没法回市里。

  李杰猜她也许会打刘念的电话求助,不想先站出来,又怕乐乐遇到坏人吃亏,所以在车棚的背面默默守护了她一个多小时。

  直到下起小雪,胡思乱想的乐乐才意识到公交车不会来了。她没找刘念,打了李杰的手机,铃声在背后响了起来。

  两人透过玻璃对视,乐乐又喜又气:“你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不叫我?”

  李杰笑着回答:“来了一小时了,看你太傻,就没叫你,想在后面多笑你一会儿。”

  徐珍珍能幻想出两人在雪天,背靠背坐在公交车棚的情景,充满艺术感。可是李杰活不久了,喜欢女主又不敢接近,这就太虐了。

  李杰和弟弟刘念的互动情节也很多。两人很谈得来,一见如故,刘念没有明星架子认他做哥,让他内心矛盾无比。有段刘念在游泳池溺水,这时李杰只要不管,装没看见就报仇成功了,可他急到眼里含泪,还是忍不住下水把他救了上来。

  有了救命之恩,兄弟俩的关系更好了,刘念有什么好事都想叫着他,知道他没工作后,就建议他给自己做助理,为他开车。

  李杰答应后更加痛苦,因为他要看见弟弟和生母刘云溪时不时的秀亲情。因为刘云溪的宠溺,导致刘念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他是个会撒娇,有些任性的男人。

  偏偏他没法讨厌弟弟,因为他知道这是个单纯的人,本质一点都不坏。他嘴上说要报仇,看到母亲被欺负时也比谁都激动,这种矛盾让人心疼不已。

  刘念喜欢的女二号要和他分手,他心情不好出了车祸,必需做心脏手术。刘云溪知道李杰活不久了,和经纪人唐浩商量,想去求李杰捐献心脏。

  看到这地方徐珍珍哭的不行了,不敢再看下去。

  这是360度无死角的花样虐主,先让读者看到一点点美好幻象,然后无情的打碎,每时每刻都让李杰这个男主经历着内心的煎熬和肉体的折磨。

  虐主的她不是没有看过,但是像梁坤写的这么虐的,简直是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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